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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道作为中国几千年传统文化的主流和传统法制的原则之一,其一直流淌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特别作为儒家文化的精髓和道德原则更加突出其在传统文化和传统法制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它对古代中国人伦秩序和法制文化的影响非常深远,特别是对传统法制的发展和影响尤为突出。虽然孝道作为封建法制建设的原则一度被统治者为维护其统治秩序而利用来愚弄百姓和禁锢人们的思想,阻碍了民主自由思想的发展,以致到了当代法治建设中大量移植外国法律制度时也表现出民主在本土中国“水土不服”的很多弊端。 本研究探寻一种二者共存模式,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法治社会提出一点拙见。从方法上,主要用了历史法学派研究方法,历史唯物主义辩证法,实证资料调查法等;在结构上,试图从孝道原则的历史回溯,通过问卷调查和一些案例展示当代孝道在社会生活中的表现,再通过新孝道探寻为社会主义法治化服务,最后通过对孝道与法的关系分析,作者试图探寻新孝道与宪法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制度的构建和谐共存模式,特别是对老年人精神赡养方面法制建设,为即将走入老龄化社会的中国解决老龄化问题提供一种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