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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世纪的90年代开始,治理理论开始在西方学术界广为流行起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和研究机构对其进行研究,治理理论的产生给了人们一个全新的、互动的视角去观察和思考问题。
本文通过对协商民主和治理理论的阐述、探寻和思考,结合中国现有的基本国情,以百色市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过程为实例,分析和研究地方政协在地方政府进行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所发挥的协商治理的作用。通过分析,我们发现地方政协在协商治理过程中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首先,地方政协履职方式不够灵活,政治协商工作流于形式。其次,地方政协参政议政成果质量不高,参政议政机制不健全。再次,地方政协民主监督机制不够健全,民主监督缺乏相应制度的保证。最后,地方政协委员作用发挥不足,现有界别委员构成不够合理。
要想完善地方政协协商治理的作用,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提高地方政协的政治协商质量,充分发挥其作为政府决策程序的作用。其次,加大地方政协的民主监督力度,为政府决策的制定和执行提供广泛民主基础的支持。再次,增强地方政协参政议政的实际效果,更好为政府决策起到参谋的作用。最后,加强地方政协自身建设,为积极有效的参与政府决策提供组织保障。
百色市政协的实践表明,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文化的进步,公民参与公共管理的意识、要求、责任感会同步发展。协商治理是结合了西方治理理论和中国特色的政治协商下的治理形式,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对民主形式的伟大创造和创新。而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政治协商的重要组织和主要渠道其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在协商治理的框架内,对人民政协的民主机制进行创新,可以完善和发展新时期的人民政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