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代以来,面临着“亘古未有之变局”,先进的中国人利用各种方式从不同的角度苦苦寻求解除危难、摆脱困境的近代化发展之路。在中国大地建立一个统一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是孙中山、宋教仁二人毕生追求的革命理想。他们博大精深的法律思想对近代中国政治和法制建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开创了一条民主宪政的探索之路。 学术界对孙中山先生法律思想的研究论著不胜枚举,并不乏广博精深。如唐自斌先生论著《孙中山法律思想研究》,内容丰富、资料翔实、体系合理、论述精辟。相比之下,学术界对宋教仁先生的法律思想研究远不如前者,只有寥寥几篇论文,篇幅有限,且论述不完整。至于对孙中山和宋教仁二人法律思想的比较,就笔者搜索的相关资料范围看,学术界至今尚无人涉及。因此,就目前研究现状而言,对孙、宋二人法律思想的比较研究尚存广阔空间。这正是笔者成就拙文的初衷。本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从孙、宋二人法律思想的形成、民主法律观、宪法思想、国内法——部门法思想及国际法思想等几方面进行了比较研究。 第一章分析了孙、宋二法律思想的形成,并从二者的时代背景、形成时间、形成渊源、法律思想的整体性等方面行了比较。 第二章从如何揭露和批判清政府腐败的司法制度和如何表达资产阶级民主法律观的视角分析了孙、宋二人民主观和法律观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第三章比较分析了二者的宪法思想。对他们的宪政理念、“五权宪法”与“三权分立”的思想、总统制和责任内阁制的分歧以及和议会政治方面的异同进行了论述。 第四章分析了二者的部门法思想,主要是论述了孙中山民事法和刑事法的法律思想。 第五章是国际法思想的比较,重点突出了宋教仁国际法理论的深邃和广博,从而强调与孙中山的民事法和刑事法思想形成的一种互补关系。 通过上述的比较研究,笔者认为,孙中山和宋教仁是中国走向近代化过程中探索资产阶级法制建设的先行者,填补了中国法制史_丘的许多空白,他们的法律思想各有千秋又相互辉映,为中国的法制建设作出了杰出的贡献。但从整体看,孙中山的法律思想比宋教仁的法律思想更系统、更具民主性和革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