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事业单位是我国传统体制下形成的一类重要单位组织,是国家提供公共服务的主要载体,而“事业单位”这一说法事实上是对从属于事业编制内的各种单位的统称。传统体制下的事业单位数量巨大而且构成复杂,涉及的行业领域宽泛,在社会属性和社会职能等方面也有许多巨大差异。客观上讲,事业单位对于推动我国社会的发展发挥过重要作用,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等形势的变化,事业单位的财政供给模式给财政带来巨大负担同时却又投入不足,混乱的职能、臃肿庞杂的机构设置以及公益目标的偏离等问题又为社会所诟病,在越来越不能满足我国社会发展的情形下,很多省市开始探索改革的道路。2011年,中央出台了《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同时配套九个相关文件,明确了改革的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本文独特地以财政为视角来思考事业单位的改革,力求从经济学和财政学的理论依据入手进行分析,从财政的角度提出改革的措施和建议,从而按计划完成事业单位改革的阶段性目标和总体目标。本文分为如下几个部分进行阐述:首先,阐述了事业单位改革的背景,对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加以综述;其次,界定了事业单位的基本概念、特征和分类,并对以往的事业单位改革历史做了回顾和梳理;再次,论文以公共产品、外部效应、多中心治理理论为基础,给出了改革的三大目标;然后,分析了我国事业单位目前存在的弊端和问题,进而提出了改革的必要性,同时也指出了承担行政职能类、生产经营类以及公益类事业单位在各自改革中的困难;最后,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论文提出了财政支持事业单位改革的一些建议,包括创新财政供给模式、加强财政管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必要的财力支持以及其他配套措施这几个方面。本文认为事业单位改革其本质是理顺政府、社会和市场三方职能的过程,而事业单位改革并不是一项单纯的去除现有问题的简单改革,而是要达到提高社会整体公益服务水平、形成新型多元化公益服务的新格局以及建立服务型政府的目标。在这一系列改革过程中,财政会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不仅仅能够给予改革成本的财力支持,同时可以通过创新财政供给模式来从根本上改变事业单位的运行方式,使其逐渐回归公益性的轨道。一系列财政税收政策的运用也可以发挥对事业单位改革的引导作用。财政预算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以及完善的监督体系都是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保障。除此之外,事业单位的改革并不是一项孤立的改革行为,它还需要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等同时推进,才能顺利完成自身的改革。只有在财政、养老保险、人事制度等各个方向的合力作用下,事业单位才会顺利完成分类改革,进而逐步建立起新型的社会公益体系,促进公共服务提供水平的提高,实现社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