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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社会服务作为高校三大职能之一,肩负着为社会各个子系统的发展以及社会整体发展服务的功能。强化高校社会服务职能,充分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改革开放30年,广东已进入新一轮大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同时也面临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广东从国家战略全局和长远发展出发,制定了《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规划纲要》要求广东成为探索科学发展模式试验区、深化改革先行区,并提出要率先建成全国创新型区域的目标。《规划纲要》目标的提出,为广东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也对高校社会服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它呼唤广东高校主动走出社会,为促进广东经济发展转型,使广东率先建成全国创新型区域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为此,本文通过对广东12所研究型大学和教学科研型院校的社会服务状况进行问卷调查,予以评估,再通过查找相关资料及对数据进行分析,比较全面地了解了广东高校社会服务的成就、问题;利用文献研究对部分国家与地区高校社会服务创新进行分析,并与广东高校社会服务实际状况进行比较,找出差距;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和做法,就广东高校社会服务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