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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新兴的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应时而生。劳务派遣行业在我国的发展时间较短速度较快,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劳务派遣于员工应与正式职工享用同样的福利保障,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会出现许多问题,从而导致劳务派遣员工权益受到损害、基本利益得不到保障。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为了解决劳动者因年老退出劳动领域后的经济保障问题而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是能够解除劳动者后顾之忧的一项既关系到社会公平与稳定又关系到经济效率的重要社会经济政策。因此,对于一个国家或地区来说,其劳动者能否公平地享有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至关重要的,这使劳务派遣员工的社会养老保险问题成为社会保障研究中的一个必要的课题。吉林省作为老工业基地,劳务派遣用工量较大,不规范用工,员工权益受损现象严重,因此,以吉林省为例展开对劳务派遣员工社会养老保险问题的研究具有一定代表性。 本文以社会公平理论、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劳动力流动理论为理论基础,以吉林省劳务派遣员工的社会养老保险问题为研究对象,通过访谈法、问卷调查以及文献分析等方法,在对于现阶段吉林省劳务派遣员工社会养老保险的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从个人、政府、制度等角度对吉林省劳务派遣员工社会养老保险问题产生的原因展开分析,并提出完善劳务派遣员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相应对策。通过调查分析本文得出吉林省劳务派遣员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为70%,且参保时间明显小于就业时间,其在享有社会养老保险方面问题突出,存在养老保险参保率低、参保时间短连续性差、养老保险缴费水平低、异地派遣过程中养老保险权益受损严重等问题,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政府监管不足、相关法律缺失、养老保险制度不完善以及劳务派遣员工自身障碍因素。对此,本文提出改革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制度,设立非标准就业用工管理部门,加强关于劳务派遣员工的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加快劳务派遣员工养老保险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加大对于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提高劳务派遣员工文化素质增加其就业稳定性,培养员工对社会养老保险的争取认识提高参保意识等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