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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与此同时,区域经济差距也在不断的扩大。造成区域经济差距扩大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区域税负差异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
按照量能赋税的原则,地区的税负应当与地区经济的发展相适宜,税负应当呈现较为显著地累进性,即经济越发达的地区,其宏观税负应该越重,经济越落后的地区,其宏观税负应该越小。区域税负差异应与区域经济发展差异相对应。否则就出现了区域税负的失衡。
本文根据我国的经济发展状况和税收特点进行了合理的区域划分,首次采用了东部直辖市、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五大区域的划分方法。在数据上,主要使用了《中国税务年鉴》1992年-2006年(不包括1995年)的《全国税务部门组织收入分地区分税种情况表》中的各地税收的数据。文章首先通过对各区域的宏观税负和税收收入弹性系数的计算,得出了我国存在区域税负差异的结论:近年来我国区域税负总体来说由高到低分别为东部直辖市、东北地区、西部地区、东部地区、中部地区。结合各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进行分析后,得出了我国存在区域税负失衡的结论,即我国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承担的税收负担相对较轻,经济落后地区承担的税收负担相对较重。然后引入了塞尔指标,对我国1992年.2006年的区域税负差异变化趋势进行了分析,得出结论:我国的区域税负差异没有出现太剧烈的波动,总体来说比较稳定,但是近几年来有扩大的趋势。接着,本文从经济发展水平差异、产业差异和税收优惠等方面剖析了我国税负差异产生的主要原因,并且使用了相关数据进行计算,为论点提供了有力的支撑。文章最后对我国新一轮的税制改革给调整区域税负失衡带来的积极影响给予了肯定,并提出了以下进一步改善的政策建议:根据人均GDP确定合理的区域税负水平、转移税收优惠倾斜、进一步推进税制改革和推进税收征管改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