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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集生产、分配和政治权利于一身的农村合作社及人民公社,为合作医疗提供的财力支持,它还为合作医疗提供了稳定可靠的组织资源,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共同筹资的一种医疗保障形式。即传统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政社合一的集体经济组织为依托,它的运行有极强的社区稳定性和区域封闭性。但是,农村合作的医疗制度是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一种合作方式,同时对社区的居民也是采取自愿的态度的,但是自从到了人民公社化之后,就在我国大范围的展开,这样在农民集资的基础上还有其他集体在背后支持,也就是说农村合作的医疗制度已经不是自愿合作了,而是转变为以政府为主体的强制性合作。农民兄弟尽管参与农民合作医疗保险,但是报销手续的复杂,对就诊医院的限制、对报销药品的选择性都成为农民从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受益的限制。为了促进农民参加新型合作的医疗保险,在2003年我国中央财政对除了中西部地区之外的农民每年都对农民进行10元的政策性补贴,同时在每个地区的地方财政也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也给予了10元的补助。这样做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让农民感觉到参加农民合作医疗保险是以农民为基础而抵御疾病的风险。当时的行为是我国在历史上首次为我国农民的基本医疗的卫生问题投入规模最大规模的行动。按照“十一五”规划的要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到2010年的覆盖面达到农村的80%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较之以往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其新的地方体现在如下几点:以政府财政为依托,大病统筹为主,以县为单位来分担风险,并且采取自愿的原则。本文研究的目的就是要回顾中国的各个农村医疗保险的改革阶段及其成效,结合中国农村的独特性,对比国内外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医疗保险制度及成果来发现中国医疗保险中可以改革的方向及措施。本文从中国农村医疗保险的特点出发,通过纵向的梳理中国农村医疗保险的发展;横向的对比国内外医疗保险制度,从保险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管理经济学、福利经济学视角为现行的农村医疗保险提供一些改革的参考意见。本文的创新之处本文不同于以往的对中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探讨,本文从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对中国农村合作医疗进行探讨,并从制度经济学、行为经济学和需求方面来分析该如何实行这个农村医疗保险制度最好。横向研究方面:本文对比了国内外不同的农村医疗合作保险制度,提出了在更好的实施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方面可以做好政府的保障与政策的支持;建立健全医疗救助体系、强化扶持弱势群体;拓展医疗保险合作面,促进医疗保险形式的多样化;规范医疗保险测算,强化各方监督。纵向研究方面:本文深入讨论了中国农村医疗改革的历程,指出在衡量农村医疗保险强化方面,不仅要强调覆盖面,还要从深度上探讨,即保险的重要性及保额的测定和报销的便捷性。在实施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方面,要考虑到农村医疗设施和保险的局限性,这样才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因病致贫的问题。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研究: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的同时增加农民对新农合制度的需求,从而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供给主导型强制制度变迁转变为中间扩散型制度变迁转变,这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变迁模式的现实选择。从行为经济学角度研究:地方政府需采取措施促进农民增收并统一农村医保政策,这样才能提高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参与率。从农村医保需求因素角度分析:尽量降低投保的价格,增加农民的收入,同时提高农民的受教育水平,这样才可以增加农民投保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