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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市场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的基础力量,在创造就业岗位、增加财政税收、推动技术创新、促进出口以及保持经济活力等方面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国社会的共识和政府的战略决策。
当前我国中小企业发展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资金匮乏和融资渠道不畅。由于中小企业在竞争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各国尤其是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均对中小企业在政策上给予一定扶持,这其中最重要的措施就是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为中小企业和银行等金融机构架起“桥梁”。通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介入,可提升中小企业信用级别,分担交易风险,弥补其抵押物品不足、缺乏信用记录等造成的融资堵塞,促进企业发展。虽然担保业在我国起步较晚,但由于政府的主导作用,信用担保当前已经初具规模,信用担保业体系已初见雏型,初步制定了担保行业的市场准入制度和扶持政策。政府参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已经成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途径。
政府参与信用担保一方面推动了信用担保行业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在信用担保实践过程中也暴露出诸多问题,特别是信用担保体系中的财政风险问题。我国信用担保机构以政府为投资主体,各级财政拨款是信用担保机构资本金来源的最主要方式,然而由于政府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手段和分散风险的制度安排,导致信用担保机构承担了巨大的担保损失风险,信用担保机构过度依赖政府,自身内部风险化解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不健全,一旦这种风险无法得到及时化解,积累到一定程度必然会诱发财政风险。
论文结构分为三章,第一章开篇介绍了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及在我国发展的现状,分析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成因和政府参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必要性,之后本文第二章以财政风险为切入点,通过对财政风险相关理论和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运行现状及存在问题的研究,并在总结借鉴国外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组织体系构建及其运行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在本文第三章首先提出了我国利用财政工具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规范了政府参与信用担保的行为,减少了财政风险发生的可能,进而提出了防范和化解信用担保体系财政风险的政策体系建议:建立担保项目的甄别机制、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规模控制、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及财政部门的风险预警机制、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及信用担保风险评估体系、建立监察机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以期通过这些方式和手段达到完善我国信用担保体系,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