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戏曲在传统社会中拥有强大的社会文化功能,戏曲作为民间意识形态的载体,它具有与官方对立的民间市场性与广场性,也具有狂欢节仪式表演的自由与解放功能。中国乡间与市井的戏曲活动,是民间重要的公共生活仪式,它不仅为民间社会提供了必要的社会历史与道德政治知识,而且为他们提供了集体认同的观念与象征、价值与思维模式,包括肯定现实秩序的正统观念与否定现实秩序的乌托邦因素。戏曲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构成宗法社会公共机制与文化意识形态基础,塑造了民间意识形态的形式与观念。戏曲不仅仅在组织乡村公共生活和乡民的意识形态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经过几千年的文化积淀,戏剧性甚至成为国人文化心里深层结构中的基石。 电视剧作为现代传媒社会人们普遍选择的休闲娱乐方式,无可争议地成为民间意识形态的新载体。电视是一种影视娱乐媒体,同时也是一种涉及价值文化体系的事业,其中又以电视剧内容的叙事与风格最能彰显其隐含的文化价值。而电视作为一种强势媒体,电视剧所呈现的内容,也往往容易成为我们日常生活认同的基础。电视剧的叙事艺术及其独特的传播特性,其背后的意识诉求与受众戚戚相关。要想获得最广大群众的喜爱,获得较好的收视率,主流电视剧的创作必须从旧的创作观念中脱离出来,在意识相态上主动做“民间化”的选择,即在主流意识形态和大众日常生活之间构建一种“相关性”。 本文以热播电视剧《亮剑》、《历史的天空》为例,从人物形象的塑造、故事情节设置等方面做了较细致的分析。两部电视剧为主流电视剧意识形态的民间化做了很好的诠释:人物形象平民化,价值观念民间化,语言生动诙谐,成功地完成了对英雄人物的民间狂欢式塑造。所谓电视剧作为民间意识形态或电视剧与民间意识形态的关系,是在现代传媒时代中国的民间文化或大众文化意义上确立电视剧的意识形态意义。它越来越具有与官方相对的民间市场性,也具有狂欢节仪式表演的自由与解放功能。 巴赫金的“狂欢诗学”对民间文化与节庆仪式——表演的思考,为我们研究中国戏曲作为民间意识形态问题提供了理论与方法的支点,也为当代主流意识形态电视剧的创作开启了全新的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