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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末世,“礼崩乐坏”。孔子期望社会重新回到和谐的状态中。孔子认为社会的和平与稳定必须依靠重塑“礼乐”来实现。因此,孔子以“和”为美的思想紧紧围绕“礼”,要求个体在自觉遵循“礼”的过程中,实现个体与社会的和谐。这使得孔子以“和”为美的思想具有浓厚的道德伦理色彩。“礼之用,和为贵”,孔子强调“和”以“礼”为标准,在“礼”的实施中实现“和”之美。中庸是孔子以“和”为美思想的哲学基础,以“和”为美遵循“叩其两端”、“过犹不及”的中庸原则。孔子以“和”为美的思想主要体现在人格之“和”与艺术之“和”的观念中。 孔子心目中的人是按照一定的宗法关系相互依存的伦理的人。孔子主张个体在日常伦理生活中实现人格之“和”,“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个体的视、听、言、动都严格地以“礼”为限,要做到“君子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群而不党”、“和而不同”是孔子说明人格以“和”为美的重要命题。孔子人格之“和”主要表现为文质之和、情理之和以及积极济世与敬天知命的协调。孔子强调个体人格之“和”是实现天地万物之“和”的根本。个体实现了人格之“和”,才能由己及人,由亲及疏,渐次推到人际之“和”、家国之“和”、人类之“和”,乃至天人之“和”。 孔子高度重视艺术之“和”。孔子将“艺”与“道”、“德”、“仁”联系起来,把艺术之“和”当作立人的重要途径。艺术之“和”要求艺术的思想内容“无邪”,艺术情感“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艺术形式“辞达而已”,崇尚雅正,“恶紫之夺朱,恶郑声之乱雅乐也”。孔子认为艺术有助于人格之“和”的实现。 孔子以“和”为美的思想已成为中华民族颇具特色的一种思想方法。他倡导的以“和”为美的思想,以合理、适度为准则,以建构感性与理性相协调的人性为旨归,以“天人合一”为终极目标,对于重塑现代和谐社会将是巨大的精神文化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