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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内市场经济环境的日渐成熟,我国保险企业遭遇到来自国内经济市场化和融入国际经济运行体系的双重压力,保险企业的竞争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同时,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国民的保险意识逐步增强,对保险产品的要求也不断提高,主要表现在不同阶层、不同年龄的消费者对保险产品提出了个性化的需求。保险企业已经开始认识到,产品创新对促进保险企业树立良好品牌、提升核心竞争力、刺激保险市场需求、促进保险业持续稳定发展、实现规模与效益同步增长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回顾我国保险企业产品创新的历史和现状,我国保险企业在产品方面存在着“产品同质化严重”,“真正创新的产品少”等不足,其背后的原因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整个行业的产品创新管理机制尚不完善,另外一个方面是我国大部分保险企业到目前为止仍未认识到有效的产品创新管理机制可以推动产品创新。 在这样的形势下,我国保险企业将如何完善产品创新管理?本文针对我国保险企业产品创新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如何完善我国保险企业的产品创新管理,全文共分为四章。 第一章:导论。本章主要阐述本文的选题背景与意义,通过结合国内、外的相关文献综述,阐明本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的基本框架,明确本文的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 第二章:我国保险企业产品创新管理现状与问题分析。本章通过回顾我国保险产品创新的进程,分析我国保险企业在产品创新管理方面的主要特点。目前我国保险企业创新管理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产品创新投入较少;主要借助粗放型的产品研发模式开发新产品;新产品的推广管理不力。通过分析,进一步得出形成这些特点的主要原因是整个保险行业产品创新动力不足,产品创新所需专业人才和技术的缺乏,以及保险产品创新政策环境有待改善等问题。 第三章:个案分析:阳光人寿保险产品创新管理。本章以个案分析的形式,从阳光人寿现有的产品保费结构和产品种类分析中得出阳光人寿产品创新存在不足的事实,然后进一步通过分析阳光人寿创新管理组织架构,新产品研发流程,及产品创新激励机制等方面现状,总结出阳光人寿目前在产品创新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产品研发精细化不足,产品创新组织架构不完善,创新流程和激励机制有待完善等内部管理问题。 第四章:完善我国保险企业产品创新管理的对策。本章为全文重点部分。本章运用比较分析法,将我国保险企业产品创新管理的特点与西方发达国家及亚洲发达国家保险企业产品创新管理的特点相比较,总结差距并提出对策。在对国外保险企业产品创新状况进行分析的过程中,总结出国外保险企业产品创新管理的特点主要表现为:良好的产品创新技术支持,科学的产品创新组织和精细化的产品创新管理。根据目前我国保险企业在产品创新管理方面存在的差距,提出完善我国保险企业产品创新管理的对策。具体建议为: 首先,对整个保险行业来说,应采取四个重要的基本措施完善产品创新管理机制。一是我国保险监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保险产品创新保护机制。应针对保险业自身的特点制定出相关监管规章,通过产品创新保护机制提升创新企业的市场份额和客户数量、增强其核心竞争力,使创新产品真正成为我国保险企业开拓市场、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利器,从而加快保险市场的良性竞争和优胜劣汰,提升保险业的整体素质;二是大力培养产品创新人才。整个保险行业应当化大力气培养一批具有多种知识背景、丰富的实践经验、创新意识强的保险创新专业人才,为我国保险企业进行产品创新提供人力支持;三是加强产品创新的技术支持。各级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学会,应当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集合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多方力量,大力发展保险应用型研究,为产品创新提供更多更好的基础性技术支持;四是为保险新产品提供适度的经营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在上市之初,为新产品提供一些经营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为保险企业产品创新提供必要的风险补偿机制,降低保险企业在新产品研发经营中承担的风险,提高保险企业进行产品创新的积极性,促进保险企业持续开展产品创新。 其次,建议我国保险企业完善产品创新内部管理机制,一是明确企业产品创新策略。保险企业要明确本企业产品所处的发展阶段以及产品创新对本公司发展的意义,由此制定出相宜的产品创新策略,在良好的传统业务基础上建立起合理的产品创新目标;二是产品创新应关注客户需求和市场变化。我国保险企业应根据国内客户对于保险产品个性化、多功能化、高附加值等方面的需求变化进行创新,同时加强对我国宏观经济、利率变化、资本市场环境、居民收入结构、社会年龄结构等诸多市场因素的研究;三是完善产品创新研发机制,建立总分公司之间上下联动的产品创新组织架构,建立顺畅的产品创新开发流程,建立产品创新试点机制;四是完善创新激励机制,保险企业应建立合理的新产品研发奖励机制,鼓励产品创新,为产品创新营造良好的内部环境,使保险产品创新成果得到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