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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按揭(Reverse Mortgage),俗称“以房养老”,具体是指达到一定年龄的老年人以其自有产权的房屋向贷款机构作为担保,贷款机构在其房屋未来价值的基础上,扣除包括申请费用、保险费用、房屋买卖手续费用等相关费用后,采取一次性或定期贷款的形式支付给老年房主贷款。倒按揭贷款到期后,贷款机构以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形式获得清偿,或者由借款人包括其继承人偿还贷款总额,贷款机构返还房屋。倒按揭的法律基础是担保物权制度,但因其从设计之初就本着老年人权益优先保护的原则,因此倒按揭制度与一般的商业性担保又有所不同,例如对象特定、无追索权保护、居住权保护、增值分享、借款人享有回赎权等。在西方国家及亚洲一些国家和地区,倒按揭得到广泛发展,对解决这些国家的老龄化问题发挥了独特作用,成为社会保障制度的一种重要补充。目前我国也面临着严峻的老龄化问题,也引入了倒按揭制度,但是在引入的过程中,面临着诸如传统观念障碍和现有法律制度不协调等问题。本文旨在针对这些主要法律问题,并借鉴国外的一些成熟的经验,提出在我国建立倒按揭制度的法律对策建议,使倒按揭制度可以成为我国老年人养老的有效途径之一。除了引言和结语,正文分为三章。第一章是倒按揭制度的概述。主要从倒按揭的概念和法律特征出发,对该制度的法律构成要素和法律基础进行分析。第二章是倒按揭制度在中国面临的主要法律障碍。该部分主要是从倒按揭的主体制度、客体制度、程序制度、监督制度和救济制度五个方面的障碍进行分析。第三章是建立中国倒按揭制度的法律对策建议。该部分主要是从明确界定倒按揭的法律主体资格、分类明晰倒按揭的客体范围、科学设计倒按揭法律程序、健全倒按揭监督制度和完善倒按揭救济机制五个方面对建立我国倒按揭制度提出法律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