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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天然具有金融属性,但是现代保险金融属性的内涵相比传统保险已经发生了重要变化。保险金融属性的发展是金融功能发展和金融体系融合趋势在保险领域的反映,对保险风险乃至金融稳定都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对保险金融属性的认识不应是静止的,而应是动态的。本文通过对此次金融危机和危机中保险的反思,提出了保险金融属性发展的命题,从理论和实证层面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相应的监管政策建议。 第1章为导论,包含选题背景、文献综述及论文观点和结构的概要性介绍。第6章为结论与研究展望。 本文主要内容共分三个部分,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顺序进行安排。 第一部分提出问题,为第2章,从信用风险的视角对危机和危机中的保险进行了反思,提出了保险金融属性发展的命题。 本文认为,传统信用理论对此次危机具有较强的解释力,此次金融危机是信用风险过度膨胀的必然结果。金融体系风险管理机制的变革是导致危机的重要原因。通过对危机和危机中保险的考察,本文发现,与传统保险“金融稳定器”的功能不同,此次危机中保险机制全面、深度地参与了信用风险的形成、演进和扩张过程,并成为信用风险的最终承担者。这一变化反映出保险风险属性、风险管理机制与其他金融部门呈现出高度融合的趋势,保险区别于金融的本质特征发生了重要变化,可能构成金融体系新的风险因素。保险机制金融属性的发展成为值得研究的命题。 第二部分分析问题,为第3章和第4章,分别从理论和实证角度对保险金融属性的发展进行分析。 第3章以不确定性理论为基础,对保险的本质属性进行了界定;进而在现代保险经济学和金融功能理论的框架下对保险金融属性发展的本质进行了研究。本文认为,保险机制的本质属性是通过风险整合,将个体的不确定性转化为整体的确定性。保险是一种风险整合服务,保险的基本盈利模式是通过提供服务盈利。传统保险的金融属性是由其本质属性决定的,保险机构应具有典型的契约型金融机构特征。金融与保险的核心区别在于金融管理的是投机风险,即不确定性。现代保险金融属性发展的本质,是在风险转移成为金融体系重要风险管理机制的背景下,保险在风险转移的形式上与其他金融体系出现了较强的形似性,保险对风险与不确定性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保险风险转移功能逐步脱离风险整合功能而更加独立,结果导致保险风险可保性和风险整合机制弱化,与金融业趋同的资产管理功能不断得到强化,保险本身的运行机制和风险状况随之发生重要变化。第4章是对保险金融属性的现实考察。承接第3章的研究,本章试图建立保险金融属性发展的基本研究框架。保险金融属性发展的内涵,涉及保险资产、负债两个方面,从负债方看,主要体现在风险属性从可保风险向不可保风险的拓展,风险管理机制向非传统风险转移机制的转变,保险机制的衍生品化是这一趋势发展的极端表现。从资产方看,主要体现在资产管理功能的强化。从组织形式看,保险机制的金融化导致了保险机构组织形式的非互助化趋势。保险金融属性的发展在丰富保险功能的同时,增加了金融体系的脆弱性,主要表现在:保险机制风险保障功能弱化导致更多的不确定性纳入金融体系;风险转移功能强化,弱化了对信用风险的规制,增加了金融体系的不确定性;保险资产管理功能强化,增加了保险体系的顺周期性。 第三部分解决问题,为第5章。保险金融属性的发展强化了保险与金融体系的联系,对保险风险管理机制和保险功能都产生了重要影响,使得保险发展面临新的、更多的风险因素。对保险金融属性的监管应该成为保险监管特别是防范系统性风险的重要内容。我们将考察保险之金融属性发展对保险偿付能力的影响并提出监管建议,进而对保险投资、金融风险类保险产品、非传统风险转移方式和信用衍生品的监管现状的进行评析并提出监管建议。同时,本文从保险属性的视角对我国保险业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政策建议。本文认为,当前我国保险业的突出瓶颈是保险发展对其经济属性的背离。建议我国保险业在未来发展中健全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回归保险传统的契约型金融机构功能,从而突破保险业发展瓶颈,健全我国金融体系。 本文的主要创新之处在于:发展了现有研究的逻辑,将对危机中保险的反思上升到保险经济机制的层面,提出了保险金融属性发展的命题。从不确定性理论的视角对保险本质属性和金融属性进行界定,阐释了保险金融属性发展的本质。初步构建了保险金融属性发展内涵及风险的研究框架。以本文的研究为基础,提出将保险金融属性发展的观点应用于保险监管的顶层设计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