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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建立之初,鉴于全国尚未全部解放、政治经济形势存在巨大差异,中央难以直接完成对地方省市的接管与领导,为了确保政令的统一和有力贯彻执行,中央决定在其与省之间设立大行政区。西南大区作为全国五大行政区之一,由西南军政委员会作为所辖省的上级行政机关进行统一管理。自1949年12月刘伯承任西南军政委员会主席开始筹建军政委员会至1953年6月中央决定撤销大区一级行政机构,在约四年多时间里,经历了西南解放与解放后的政权建设与经济恢复阶段。西南军政委员会贯彻执行中央各项方针政策,结合西南地区实际,取得了一系列成就,为西南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良好条件,为西南地区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本研究侧重于建国初期西南军政委员会的经济建设举措。首先是对这一时期的历史档案、相关文献进行考察,还原了1950年前后西南地区复杂的政治、经济形势。随后进一步梳理,总结出在这一新生政权刚刚成立,尚不稳定;经济百废待兴的背景下,西南军政委员会从组织、财政金融、农业、工商业及交通业等多个方面所采取的有效措施。再由这些具体举措,分析、提炼了西南军政委员会经济建设的特点:不是教条似地照搬马列主义词句,而是根据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重点突出。通过进一步探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稳定政权之际,西南地区通过经济手段,实现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这一实例,为当前我国经济建设,特别是区域经济建设提供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