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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下的家庭承包责任制具有一定历史性和合理性,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发挥过巨大作用,也为改革开放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在市场化、城镇化的推动下进一步发展我国的农业现代化则是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环节和基础性环节,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下的农地集体所有制也肩负着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作用。而该制度由于其历史局限性,随着农地流转的进行和发展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要求下,农地产权问题变得尤为突出。为推进农地产权制度改革近年来中央的农地政策一直在强调实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使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中的经营权独立,以增加农地产权的流动性,并积极培育多元产权主体的经营模式。各地在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试点和实践上,积极探索农地多元产权经营主体的模式和发展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农地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进展。在此背景下,针对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农地集体所有制下的农地产权制度的改革实践。本文从马克思产权思想和制度经济学相关产权理论的制度变迁与多元产权视角出发,综合运用规范分析和文献研究法、实证与案例分析方法、对比分析法等研究方法。首先对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下的家庭承包责任制的概念、相关产权理论和各地改革模式进行了梳理。在研究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产生发展的演化变迁的制度路径的同时,探究了农地多元产权的形成和产权关系,并通过对当前集体产权制度绩效研究分析我国当前农地集体产权制度的效率。而在农地“三权分置”形势下农地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具有产权主体多元化的趋势,本文通过相关案例和实践进一步研究了农地集体产权经营主体多元化改革模式的特点及问题,包括:农地入股合作社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农地股份合作制改革模式;上海与浙江的家庭农场经营模式;浙江温州等地区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实践等。最后通过实证研究分析当前多元产权主体下农地确权改革的绩效,总结得出在经营权独立形势下相关农地集体产权经营主体多元化改革需要构建农村土地退出机制、农地产权交易流动机制、系统的法律体系等农地改革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