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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龄化已成为世界人口发展的主要特征。我国早在1999年就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如何在老年人口基数大,发展速度快且城乡发展不平衡的条件下解决养老问题,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关键。同时,我国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特征,使得城市和农村居民在人均收入、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集体经济的力量大为减弱,这也直接影响到了许多地区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的实行。随着计划生育政策和人口的老龄化趋势、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集约化和规模化经营,家庭养老和土地养老的比例将逐渐降低,农村人口的养老问题日渐成为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只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人口的养老问题并保持其可持续性,才算是解决了我国人口的养老问题。2009年9月1日,国务院颁发《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新农保”),“新农保”的出台,无疑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建设的道路上迈出了一大步,较之1992年出台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以下简称“老农保”),在制度模式、覆盖范围、筹资方法、资金管理上都有创新和进步。但是“新农保”制度也不是特别完善,尤其是没有考虑到我国城乡养老保险的统筹发展和我国东西部地区的差异。因此,本文从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发展的视角,研究如何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本文在结构上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选题的背景和意义,以及国内外学者对农村养老保险问题的研究情况。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历史沿革,首先分五个阶段梳理了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过程,然后对“老农保”和“新农保”的主要内容和优势、不足进行了评述。第三部分主要介绍我国农民的养老情况和制约统筹城乡养老保险的条件。首先对比了城乡居民、不同区域间农民的生活水平差异,然后介绍了现有的几种农民养老方式,之后分析了统筹城乡养老保险的制约条件。第四部分介绍了“新农保”试点情况及思考,先分析了“新农保”在全国范围内的总体推进情况以及北京、苏州和通江三个地方的创新模式,通过试点的情况提出几点思考。第五部分提出完善我国“新农保”政策的建议,重点是分步、分地区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构想,另外还有提高统筹层次、扩大试点范围、提高经办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