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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首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指明了方向。街道作为基层政府的派出机关,它既是政府行政权力体系的一部分,又是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街道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心,街道体制创新是社会结构现代化转型的根本性问题。当前,我国社会结构向现代化变迁的转型过程中,政府职能转移逐步制度化,城乡社会组织不断发展;街道改革逐步多元化,社区治理不断创新;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入;治理手段不断技术化,现代社会治理理论不断深入发展。因此,在社会治理创新语境下,街道治理所追求的终极目标是社区公共服务的共建共享,街道职能回归与重新定位有其现实需求。在“管理”向“治理”转型发展过程中,街道职能转移与服务管理方式创新正逐步由由单一管理向多元服务、由政社不分向政社分开、由全面覆盖向突出重点、由机构臃肿向有效精简的趋势发展。同时,在街道的行政性与社会性双重属性驱动下,各地围绕街道治理创新展开了丰富实践,形成了“街道政府化”、“撤销街道办”、“虚区实街”和“强化街道职能”四种典型发展模式。就各地开展的具体实践活动而言,各地探索主要是围绕多中心网络化治理、枢纽型信息化建构、整体性扁平化改革、全方位精准化服务以及赋权式组织化协同等方式进行,在促进多元民主协商、驱动服务流程再造、强化社区自治功能、提升服务管理能力和拓宽政社互动空间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从街道职能转移的合法性基础、街道治理创新的社会期待和社区转向等街道治理转型的结构性条件来看,街道职能转移与服务管理创新在法治化、制度化和信息化建设方面还存在不足。而街道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将是不断推动治理机制创新的强大推动力,梳理街道服务管理体制改革变迁历史、探索街道治理的内在逻辑、总结街道治理改革创新模式,对于推动街道治理创新,回应社会治理创新的发展需求,响应中央和地方进行社会治理创新的号召,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探索现实路径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