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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是我国农村地区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也是改善农民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新的惠农政策。自提出以来,它基本完成了从试点到全面覆盖的发展过程,对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起到了极大地推动作用。特别是2007年7月,国务院提出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使得这一制度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新阶段。但是由于政策规定的宏观性和监督体制的缺失,农村低保制度在实施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比如:低保对象的指标化,执行程序的随意化,管理方式的粗放化等现象严重,极大地弱化了农村低保的实施效果。再加上目前我国社会救助的法律法规层次比较低,在农村社会救助方面除国务院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外,尚无法可依。由于法律法规的缺失,法治化程度较低,进一步加剧了农村低保政策的异化和执行的异样。本论文就是在这种背景下,运用文献检索、因果分析、实证分析等研究方法,通过分析惠农低保政策和低保法治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和完善建议,通过政策的法治化和法治的政策化,提出了最终实现惠农低保政策和法治一体化建设的基本思路。本文共分五部分进行分析和阐述:第一部分:介绍了农村低保政策和低保法治的发展阶段和实施状况,又通过表格的形式直观地列出了政策和法治的相关规定,综合反映出惠农低保政策与法治在我国实施的基本概况。第二部分:介绍了我国农村低保政策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进一步分析了产生这些问题的具体原因。第三部分:阐述了我困农村低保法治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分析了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第四部分:针对上述农村低保政策与法治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提出了农村低保政策与低保法治完善的具体措施。第五部分:通过对农村低保政策与法治一体化建设的必要性分析,提出了低保政策法治化和低保法治政策化的具体实现路径,阐述了我国需要构建惠农低保政策与法治的一体化体系,这样才能保证农村低保事业稳定健康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