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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债”即地方融资平台发行的债券,是地方政府获取建设资金的一种创新方式,被视为我国的准市政债券。自1993年“浦东建设债”发行以来,城投债在我国运行已经20年,对地方基础设施与市政项目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运作欠规范等原因也在一定程度上积累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因此有必要对城投债的发展历程、发行情况等进行系统研究,并借鉴国外市政债券运行的成熟经验,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以规范城投债的发展,降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并探索发行真正意义上的市政债券,完善地方政府财权。 本文首先分成三个阶段来考察城投债的发展历程与发行情况,发现经济发展与波动、分税制改革、金融市场逐步规范等因素促进了城投债的产生与发展,城投债发行数量与规模跳跃式增长,发行主体范围迅速扩展,债券类型、期限、担保方式等情况也有所变化。 然后,本文介绍了市政债券发展最为成熟并代表不同政府体制的美国与日本、及拥有与我国地方融资平台类似的国库公司的澳大利亚的市政债券运行经验,针对发展我国市政债券的两种思路,从完善基础制度设计方面,提出了合理划分各级政府间财权、建立有效的约束与监督机制、建立明确的偿还与救援机制的建议;从将城投债作为市政债券突破口方面,提出了将城投债纳入政府与公众监督体系、限制资金用途、发挥信用评级作用、建立有效的担保或保险体系的建议。 接着,为更好地总结我国城投债的运行经验并检验国外市政债券经验在我国的适用情况,本文以新巴塞尔协议风险资产计量框架为基础,借助RAROC模型,建立了城投债在一级市场发行定价的理论模型,并引用我国债券市场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发现:地方融资平台所属行政级别越高城投债融资成本越低,信用评级已经能显著影响城投债利率溢价,而外部担保没有起到预期的增信作用,城投债募集资金的投向也对其融资成本影响不大。 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我国政府应该一方面完善市政债券基本制度,一方面规范城投债运行,发挥其为地方政府提供建设资金的作用,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减少政府行政层级提高城投债(及未来市政债券)发行统一性,发展有效的债券担保或保险体系,进一步推进与巩固本土信用评级信息价值,促进地方融资平台退出非公共品投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