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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文主要内容和主要观点本文在借鉴人类社会公平、社会和谐思想的基础上,对社会公平、社会和谐、社会主义公平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特征、功能、实现途径、评价体系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一些探讨,对社会公平与社会和谐之间的辩证关系进行了分析,从而得出了社会主义公平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部分,实现社会主义公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前提和基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公平的保障的结论,进而提出了促进社会主义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些建议和主张。在人类社会历史长河中,形成了多种多样的社会公平思想。但在东西方公平理想中都认识到公平与合理性、合法性相联系,具有不偏不倚,一视同仁的意思;公平是一种“美德”、“至善”的道德追求;公平是一种和谐与均衡;公平包括经济公平与社会公平,经济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和主体,等等。这些共同的思想是我们进一步认识社会公平的基础。社会公平本身是一个非常广泛和复杂的概念,需要从多方面、多角度对公平进行理解。除了古今中外在公平理解上的共识外,公平还与平等、正义相关联,与规律性、目的性相一致,与效率相联系,与社会稳定、发展、和谐相一致。社会公平涉及到政治、经济、道德、心理等多方面的关系,包括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结果)公平等方面的内容。所以,公平是一个由多种多样的社会公平组成的统一体,只有具体到某一领域时,才能真正理解什么是社会公平。公平是属于生产关系的范畴。社会性、理想性和现实性、目的性和手段性、具体性和可操作性、主观性和客观性、历史性和阶级性、相对性都是社会公平的重要特征。社会主义公平是以马克思公平思想为指导的公平,社会主义公平是人类迄今为止最高程度的公平。与以往的社会公平思想相比较,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公平是在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以人为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