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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以来,我国的财政实力不断增强,政府间财政关系日趋规范,有利促进了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但目前,县乡财政日益困难,据统计在中西部地区70%-80%左右的县乡财政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困难,已经严重影响到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旨在从完善财政体制的角度来探求解决县乡财政困难。针对县乡财政关系混乱,事权大、财权小以及转移支付制度不科学等方面进行了探讨。全文分五章进行了论述。导论阐述了论文的主要观点和创新之处。
第一章说明了当前我国县乡财政体制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本文认为,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我国政府间财政关系没有完全理顺:县乡事权过多,财权过少,缺乏科学合理规范化的转移支付制度,财政管理效率低下等,这些因素直接导致了县乡财政困难。
第二章论证了县乡财政体制不完善的主要原因。本章认为自上而下的行政体制使县乡政府在安排收支时处于不利地位,而转轨时期财政体制的过渡性和多变性,导致上下级政府间“博弈”色彩浓厚。财税机构分设和过多的政府级次加大了合理划分收支的难度。
第三章着重说明了完善县乡财政体制的问题。从公共产品理论和公共产品层次性理论出发,提出合理界定县乡财政事权和支出范围,赋予县乡政府相应的财权。加大上级财政对县乡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使县乡的事权和财权对称。
第四章探讨了县乡财政体制的完善不能就财政论财政,要有跳出财政看财政的眼光,进行有关配套改革。县乡财政体制的完善不能单兵突进,要通过加强有关配套改革方案的设计,使相关措施相互协调,从制度上保证政策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