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灾害防治法律对策研究

来源 :西南政法大学 | 被引量 : 6次 | 上传用户:ztsdc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当今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类不断的在征服自然,享受到征服自然带来的成果。但在征服的另外一面却也给人们带来了许多的灾难和考验。我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这既是我国的优点,同时又使得我国在受到灾害的时候灾害的治理具有了巨大的难度。灾害同人类相生相伴,人类同灾害做斗争的方式也是由不成熟逐步发展到成熟的。而我国对于灾害方面的研究开始重视始于SARS之后。SARS给了人们一个深刻的教训,即灾害防治不仅仅是灾害发生之后,而是要将灾害的防治发展到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
  灾害的防治也不是无章可循的,而是需要建立灾害防治方面的法律。要加强灾害的预防,如果没有能及时预防,那么也要在灾害发生的阶段通过各种的手段将损失缩小到最小,并要注重灾后重建工作。而SARS初期由于人们的依靠经验来判定这个灾害,没有引起注意,因此使得灾害蔓延到全国,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正是因为SARS给国家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此时才引起了理论界的重视,但我国的灾害防治法律对策并不发达,因此才纷纷有人将眼光投向了国外,学习国外的灾害防治法律对策。
  本文正是在此基础之上,从本国的灾害出发,认识到我国的灾害防治法律体系还不完善、相关的系统机构还未建立,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通过学习国外的先进体制,来构建我国的灾害防治法律体系。
  本文全文分为四个部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讨论:
  第一部分:灾害防治的一般理论。首先对灾害的原理进行阐释,从我国有记载的灾害的历史着手,用史料来作为依据,说明灾害在我国具有悠久的历史。然后列举各方专家的观点来对灾害的定义进行讨论,通过对灾害进行定义,并在此基础上介绍灾害的以各种标准进行的分类。接下来阐释灾害防治的原理,在与灾害的历史对应的基础上探寻了灾害防治的历史,人类从早期的无为而治,到后来的逐步寻找到解决的方法;然后介绍了灾害防治的含义和灾害防治的阶段构成。然后通过灾害防治的理论构成,介绍了国外和我国的灾害防治方面的理论研究状况以及流派。最后介绍了灾害防治具有计划、组织、领导的功能价值。
  第二部分:我国灾害防治法律体系分析。首先介绍了我国灾害防治的立法现状,在此基础上主要是对我国的灾害防治的现行立法分门别类的进行介绍;接下来介绍了我国灾害防治法律研究角度,从经济角度、与需要结合,科技与时俱进进行了介绍;由此基础上,介绍了灾害防治的立法模式,分为一事一法和一时一法。而一事一法和一时一法也各有优劣,一事一法立法成本较高且不易整合,但专业性较强有很强的针对性,发生灾害时易于操作。而一时一法立法技术要求较高,但节约立法成本而且有利于从整体出发。但两种法律模式都不可偏废。本部分通过介绍我国的灾害防治法律,最后介绍了我国灾害防治法律所存在的缺陷:缺乏灾害防治基本法;缺乏对政府权力的规制;我国没有有效的灾害防治综合协调部门和内部协调机构。
  第三部分:国外灾害防治法律对策比较借鉴。本部分首先介绍了国外的灾害防治法律对策。主要以美日两个灾害防治法律比较完善的国家为例,介绍了美国的灾害防治法律对策,简要介绍了美国的灾害防治的立法,论述了美国灾害防治的机构及其在灾害防治中的作用。而日本的灾害防治法律对策则首先介绍了日本的立法现状,不但具有灾害防治的基本法,而且在基本法之下还有很多单行法律法规,而日本灾害防治相对于我国还具有灾害防治法律的体系化防治的多元化和防治多元化,同时日本的每次灾害都推动了灾害法制建设。通过美日两国具体制度的介绍,同我国相比而言,就可以从以下方面借鉴国外的先进制度:建立完备的灾害防治法律对策体系,因为国外灾害能取得成功的关键是灾害立法非常的完备,任何灾害的出现都依法进行防治能节约大量的时间和人力、物力。同时还建立了完善的城市防灾系统,因为城市是最容易受到灾害严重打击的地区,国外城市化程度也是我国所不能比的,因此多年的发展使国外具有完善的城市防灾系统。再次,具有完善的灾害保障系统。灾害保障系统完善是国外受到灾害能够很快的恢复的秘诀,也是我国现在比较缺乏的制度。
  第四部分:完善我国灾害防治制度基本构想。完善我国灾害防治制度,首先要从理论上的完善,没有理论为根基,单纯的引用国外的法律制度,也是不稳固的。首先要加强立法原则的研究,立法原则要坚持最小损失和以人为本、保护国家公民的财产、加强前期预防等原则。同时要加强灾害防治的理论研究,因为我国这方面的理论研究的根基还比较浅,重视的程度还不够,远远没有同灾害防治的重要程度相挂钩。第二,是要完善我国灾害防治制度的基本构想,主要从具体的制度方面来进行构建。首先要建立我国灾害防治的立法体系,我国虽然有突发事件应对法,其中也包含灾害防治部分,但对专业的灾害防治来说,仍然缺乏一个能在灾害防治的时候起领导作用的基本法,同时还要有专门性的灾害法和地方性法规。这才能构成统一的灾害防治法律体系。其次我国要建立城市防灾体系,城市防灾体系的建立更需要各方面技术、立法、体制等的综合性支持。而建立专门的灾害保险法律制度,也是针对我国灾害防治法律制度的缺失所提出的,非常具有针对性。
其他文献
本文主要用来说明如何在知识产权方式下更好的保护计算机软件。许多国家对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模式、保护范围等问题都存在很大争议。笔者作出自己对于计算机软件的立法保护的分类。计算机软件专门立法模式是与计算机软件的分散立法模式相对应,后又将分散立法模式分为商业秘密法方式、版权法方式、专利法方式。计算机软件专门立法模式又分为混合方式和“软件权”方式。如下图所示:目前国际社会和我国主要采用分散立法模式对其进行
学位
近年来,医疗纠纷已成为社会热点问题,医疗损害诉讼越来越多,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医疗过失的认定是医疗纠纷处理中的核心问题之一。以何种标准认定医疗行为存在过失是医患双方关注的焦点,长期以来理论界对此也是争论不休。在专业性、技术性色彩极浓的医疗诉讼中,如何运用民法理论确定过失认定的标准,怎样的过失认定机制科学合理,医方可以基于何种事由主张自己免责,医疗过失如何
学位
物业管理是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最为密切的一项活动,而在我国物业管理实践中,物业管理纠纷和侵害业主权益的现象层出不穷。为了构建和谐小区、和谐社会,为了物业管理行业的顺利发展和对业主合法权益的维护,我国从1990年开始,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2003年6月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标志着我国的物业管理的发展和保护人民群众的住房消费权益正式纳入了法制轨道。但是《物业管理条例》欠缺制度
学位
根据学者黄丁全的解释,医师说明义务是医师对患者说明其病症、治疗方法、伴随治疗之危险以及其他之责任。医师说明义务的履行是患者知情同意权实现的前提,对医师说明义务的研究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患者的权利,有利于医疗纠纷的合理解决,有利于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基于此认识,本文对医师说明义务进行比较系统的研究。除引言和结论外,全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医师说明义务的基本理论。对医师说明义务和患者知情同意权的相关概
学位
在我们生活的每一天,都有未成年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每一件伤害事故,都给未成年学生的家庭、所在学校以及整个社会带来了一些震痛。作为一种较为常见的伤害事故,能否得到圆满的处理,对学校、学生、社会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本文试从校园侵权的概念、构成要件及其归责原则入手,结合未成年学生伤害事故相关案例,阐述了校园侵权的类型,并对实践中出现的几种疑难问题进行分析,以达到明确责任、统一司法实践,保护未成年人的合
学位
在加快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进程中,行政任务越来越艰巨、复杂,仅仅依靠传统的行政行为方式无法达到预期目的。行政允诺作为一种新型的管理方式,是现代法治和现代行政的产物,符合从管制、高成本政府向参与型、高效率政府的转变趋势,在扩大公民的参与、促进行政民主化,弥补立法不足、规范行政执法,提高行政效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在实际运用行政允诺的过程中,由于制度上的欠缺,存在违法允诺、侵害相对人权
学位
全世界大约有六亿多人患有不同程度的残疾,他们因为自身缺陷而长期遭受社会的歧视与排斥,甚至被剥夺了基本人权。为了改善残疾人的生存现状,切实保护他们的基本权利,2006年12月13日,联合国大会第61届会议上通过了《残疾人权利国际公约》。这是21世纪的第一个人权条约,也标志着残疾人权利保护的新纪元的开始。与之前的国际法律文件相比,该公约无论是从残疾人的定义上,相关权利条款的解释上,还是公约谈判过程中的
学位
利益代表模式是美国学者斯图尔特先生在对美国行政法变迁历程进行深刻地解读之后,对20世纪60年代开始之美国行政法的新发展提出的学说。纵观美国行政法的发展,人们一直致力于为行政合法化提供对策。在罗斯福新政以前,行政法的目的是保证行政机关准确、合理地执行立法机关的指令,并提供司法审查确保行政机关对私人的制裁是民选机关的意志。进入60年代末,行政自由裁量权被广泛地授予行政机关,某些行政权力被非法行使和滥用
学位
我国传统医药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独特的理论体系和丰富的临床经验,曾经为我国各族人民和世界各国人民的医疗保健事业都做出了巨大贡献,即使在现代医学高速发展的今天,仍在保障人民健康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传统医药除具有医疗价值之外,对国家的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但是“生物海盗”行为已经对传统医药造成了比较大的冲击。本文立足于我国传统医药保护的现状,在参考了国内外传统医药及知识产权组织公
学位
城市房屋拆迁是近现代世界各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中所遇到的一个普遍问题。近几年,随着现代化建设的蓬勃展开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城市房屋拆迁也大规模地进行。这一场场规模宏大的拆迁工程,既关系到城市规划的具体落实,又涉及到地方政府、被拆迁人、地产开发商等多方面复杂的利益纠葛。政府只有在认清自己角色的基础上,使其权力实现中立化,才能为个人和社会拓开了一片不为政府权力干预的独立自由的空间,从而从根本上构成
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