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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的实施可以为企业打造良好的质量,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激发企业的内在动力,也可以简化国际贸易的程序。另外还可以维护社会安定、促进就业等等。 食品行业引入认证制度有近半个世纪的历史。全球范围内既出现了源于各个国家的认证体系,也有源于国际组织的认证体系。虽然中国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的认证制度发展较快,建立了一套统一管理的认证体制,除了引进国外先进的认证体系之外,自己还制定了中国特有的认证体系。但是,总体上来说中国获得认证的企业比例低,体制上还有一些弊端。 截止到2004年12月31日,获得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共100家,其中从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即HACCP)认证的机构有7家,从事有机产品认证的机构1家。 截至2005年1月31日,中国实验室认可委员会共认可实验室1894个,其中含校准实验室248个,认可港澳及国外实验室12个(香港特别行政区7个,澳门特别行政区2个,日本2个,韩国1个),共认可检查机构28个,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4个。 截止到2004年12月31日,中国认证人员与培训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共注册78692人,其中各类实习审核员55055人、审核员9884人、高级审核员8049人,各类实习咨询师407人、咨询师3949人,高级咨询师1118人,各类实习检察员147人、检察员68人、高级检察员15人,验证审核员1395人。 中国食品行业认证体制的运作主要涉及四个层次上的机构,按照权利自上而下进行区分可将它们分为:认证认可监督机构、认可机构、认证机构和进行认证活动的企业。上下之间的关系是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 国家认证监督管理委员是认证认可的直接监管部门,其作用是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以及相关的对校准、检测、检验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认可、计量认证和资格认定工作;管理并组织实施进出口认证认可,进出口安全质量许可以及出入境检验检疫实验室注册认证、进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涉外检验检疫、鉴定和认证机构(含中外合资、合作机构)技术能力的审核和监督管理。它作为事业机构,部分员工享有公务员编制。 目前我国现存的认可机构是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和中国认证人员与培训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T)。三者属于相关机构,法律地位平等,秘书处都设立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他们都有履行国务院的授权,对各类认证机构和人员资格进行认可的职责。认可机构由多方人士组成,代表政府、企业等多方利益,实行有偿认可服务,独立经济核算。收费标准受到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监管。 中国食品行业认证相关政策包括国家标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食品行业认证制度政策的调节对象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认证认可费用、执法、认证认可监管、企业规范以及对各种认证制度的规范。 食品行业认证相关政策的出处主要是质检总局、认监委、农业部和环保总局。卫生部、商务部以及财政部等部门也少量参与制定政策。虽然许多部委参与了政策制定过程,但是各个部委制定政策的出发点因其职责的不同而不同。 在中国,政府部门以及其下属事业单位、高校以及科研院所是主要制标部门,部分企业也参与制标工作。质检总局和农业部是制定标准所涉及的主要政府部门。 美国和日本同属于发达国家,却代表两种典型的认证体制。 日本质量认证管理体制的特点,是政府部门管理质量认证工作。各部门分别对其管理的某些产品实行质量认证制度,并使用各自设计和发布的认证标志。其中有70%左右认证是由通产省来实行的。 日本农林水产省和厚生劳动省建有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体系,负责农产品的监测、鉴定和评估,以及各政府部门委托的市场准人和市场监督检验工作。 日本质量体系注册认可机构(JAB)是在质量管理体系注册计划下成立于1993年的民间非营利性组织,也是负责全日本合格评定工作的机构。 日本工业标准(JIS)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认可体系(JASC)对从事认证的机构进行认可,审批其参与针对企业进行的产品认证工作的资格。 为了获得日本农业标准(JAS)标志,生产者可以自愿向日本质量保证协会(JQA)和农林水产大臣指定或认可的认证机构提出申请。除了国内认证机构之外国外认证机构也可以向农林水产省申请认可。 美国的认证是最典型的自由分散体制,没有统一的国家认证管理机构,政府部门、地方政府机构、民间组织都可开展认证工作。认证的产品范围互相交叉重复,质量认证的类型多种多样。 美国对食品行业认证实施的监督管理全部依据法律进行,既有全国性的联邦法,也有地方法。由于政府和联邦预算的缩减,整个认证行业的运转越来越依赖于民间组织。 美国存在多家认可机构,大部分为民间非盈利性组织,其中有对认证机构、人员、实验室和培训机构等认可的认可机构,也有对认可机构进行评估的机构。前者包括认可机构例如美国标准学会(ANSI)、美国国家标准学会一美国质量协会国家认可委员会(ANAB)和国际认证认可委员会(RABQSA International)等等,后者包括国家实验室认可合作组(NACLA)等等。 美国有许多从事认证工作的机构,其中既有非盈利性的民间第三方认证机构,也有赢利性的国内外认证机构。国家卫生基金会(NSF)就是一个全球著名的服务公众健康、安全以及环境的非盈利性认证机构。 中国认证体系发展的时间还不长,在认证体系的完整性和协调性、认证技术和能力、认证的普及程度以及与国际接轨方面还存在较大的不足。具体而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体系重残缺:认证咨询和培训机构不足; (2)政府发起的弊端:不能很好地站在企业角度考虑问题,不利于认证体系优化以及本土化; (3)各部门各自为政:很多认证机构前身是由各行业部门组建,不够客观公正,发起的认证制度在本部门来看是有意义的,而总体来看是没有多大用处的,而且耗费国家行政费用支出,增加企业负担; (4)对国外认证机构监管不力:一方面一些国外(代理)认证机构未获得国家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的认可就进行认证活动。另外一方面,有些国外认证企业向企业索取一定数量的金额就可以向其颁发证书,严重扰乱了中国认证体制。 为了进一步提高中国的食品行业认证体制的运行效果,保证食品安全,未来加强认证认可体制建设的主要措施包括以下几点: (1)认可机构民间化; (2)监督管理机构半民间化; (3)认证体制市场化; (4)监管职责规范化; (5)加大惩罚力度; (6)发展咨询和培训机构; (7)减少认证体系种类; (8)加强国际合作和国际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