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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口老龄化时代的到来,农村社会日渐呈现出“银发群体”与“老无所依”的双重特征。《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总报告》显示,“2015年末全国老龄化水平为13.26%,农村老龄化程度为15.4%。到2016年末,我国农村老年人口占全国老年人口的比例为56.4%,农村地区人口总抚养比也高达45.38%。”伴随着农村青壮年的外流,农村社会的人口结构也随之改变,农村已成为老年人的世界,农村老有所养已成为在地人口中民生的最当务之急。农村老年群体的安养是当下的重要民生,也是现代政府必须承担的责任。如果说十九大之前关于“老有所养”的家、国责任还存在分歧的话,那么近年来党的治国纲领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已经做出了明确的回答,政府对“老有所养”负有明确的责任,要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但围绕农村的“老有所养”,学术与实践领域都存在质疑的问题:其一是农村老年群体“老有所养”的政府责任。由于长期城乡分治的养老政策思路导致了城镇单位制的老人享有政府的养老福利,而农村老年人的养老责任则主要由家庭承担。因此,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的城乡一体化政府责任成了需要研究和论证的问题。其二,政府对农村老年人的“老有所养”履责中存在何种困境和问题、突破困境和解决问题的理论及实践依据、措施路线?上述两点是本论文展开研究的问题意识。基于上述背景和问题导向,本研究从治理角度来探讨农村老有所养中政府责任履行及其有效性。遵循问题提出→文献综述→理论阐释→框架构建→实证分析→结果与讨论→对策建议的逻辑思路来谋篇布局。具体可归纳为理论研究→实证研究→对策研究。在理论选择上,本研究以元治理理论为引导,元治理强调在多元治理系统中,应保证各参与主体的自主权以推进各主体的有效协作。强调政府在整个治理中发挥统领作用,承担设计机构制度、提出愿景设想、制定规则、确保治理绩效的职责,同时也承担治理失败的首要责任。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政府在农村老有所养中的责任承担。在研究方法上,选择了以量化方法为主,以客观数据为基础,利用统计软件,通过因子分析、ARIMA模型、多元回归分析等对农村老有所养中的政府责任进行实证分析与讨论。本研究的写作框架共分为绪论,五章和结束语。绪论:通过背景的引入,提炼了本研究的问题,从理论和实践方面阐明了研究的意义。梳理了国内外文献并进行评述,导出了研究主题,确定了研究方法,呈现了研究的创新之处。第一章,基本概念与理论工具阐释。本章界定了老有所养与政府责任的概念,选择了治理理论和元治理理论为理论工具,阐明了理论工具的核心要素,明确了理论工具与本研究的契合性,为后续分析框架的构建奠定了理论基础。第二章,农村老有所养政府责任的分析框架构建。本章在学界研究基础上,结合治理理论确定了农村老有所养的多元供给主体,明确其角色定位。基于元治理理论,结合学界研究确定了政府责任的内容,即制度设计、财政支持、社会引导和法律监督。在明确分析框架构建的前提下,结合理论工具,以多元供给主体和政府责任内容为依托构建了分析框架,为实证分析的开展奠定了基础。第三章,农村老有所养政府责任履行的实证分析。本章依据分析框架,在明确数据搜集工具和数据分析工具的基础上,利用SPSS22.0软件,分别从农村养老资源供给能力评价方面分析了政府制度设计责任;从财政支持能力角度测算了政府对农村老有所养的财政负担水平;利用多元回归探讨了政府社会引导责任;利用因子分析法探讨了政府的监管能力。第四章,实证分析的结果与讨论。本章依据实证分析,得出了研究的结果,即政府在农村老有所养中责任履行的有效性不足。表现为农村养老资源供给总量不足且区域差距大;农村老有所养中政府“财事关系”的非对称性;政府社会引导能力的低效和区域差异;政府监管能力整体低效,监管能力的区域差异等。并从政府的主导者、整合者、协调者以及监督者方面对研究结果进行了讨论。第五章,健全政府高效履行农村老有所养责任的对策探讨。本章结合实证研究的结果和讨论,充分考虑实证结果与对策建议的逻辑关联,在理论引导下,从如下方面提出了政府高效履行农村老有所养责任的举措:1.注重内部元治理,提升政府治理能力;2.厘清央地财事关系,提升履责元动力;3.实施多元共治,促推治理元协同;4.强化政府监管职能,提升监管能力;5.构建智慧养老平台,实施精准关爱。结束语:对本研究进行总结,提出研究的不足,指出后续研究的方向。本研究的创新意图主要体现在视角、分析框架和见解上。1.拓展了政府责任的研究视角。检索已有的相关文献发现,对农村养老中政府责任的研究大多是应然层面的探讨,且侧重于分析政府责任的某一个方面。本研究从治理有效性视角,整体上研究农村老有所养政府责任的履行。以客观数据为支撑,从制度设计、财政支持、社会引导和监督管理方面对农村老有所养政府责任履行状况进行探讨和总结,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应然层面对政府责任研究的无力感,为养老领域的政府责任研究提供了新视角。2.构建了农村老有所养政府责任分析框架。本研究尝试性的借助治理和元治理理论,以政府责任的内容和多元主体为依据,构建了农村老有所养政府责任的分析框架,强调政府与多元主体的协同合作,并注重发挥政府在多元合作中的主导者、整合者、协调者和监督者的作用。使农村老有所养政府责任的分析框架更具完整性。一方面为本研究提供依据,另一方面也为学界养老领域的政府责任研究提供参考。3.在对政府责任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有一些新的研究发现。(1)养老资源供给的总量不足与区域差距是当前农村老有所养面临的主要问题。养老资源供给能力强的区域并非是经济发达省份,而是人口大省。这一现象的原因可能是经济发达地区养老资源的市场化、社会化程度较高,从而分担了政府老有所养资源供给的部分责任。(2)政府对农村养老的财政负担水平与政府财政能力的非对称。当前,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在农村养老资金方面的支出比例均较低。一定程度上讲,政府对农村老有所养财政支持不足,并非政府财力有限,而在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农村老有所养方面财权与事权的边界模糊和长期城乡分治的养老政策思路对农村老年人养老权益的忽视。(3)政府虽然鼓励和引导社会主体参与农村养老,但往往遭遇多元合作的失灵,进而造成政府社会引导低效与区域差距。这一方面在于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的责任边界模糊,缺乏权威的主导者来协调各方的利益与冲突。另一方面则是政府对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养老的财政支持力度不足和农村养老的市场化程度低。(4)监管能力整体低效与区域差距显著是政府在农村老有所养监管上面临的主要障碍。政府在农村老有所养中的监管能力与地区经济发展程度没有太多关联,即政府监管能力较强的省份主要是人口大省,这些人口较多的省份,老龄化程度也相对较高,对养老需求自然也高,从而对地方政府形成了压力,促使其增强了监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