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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安然、世界通讯等公司的财务欺诈事件暴露出内部控制的缺失会给公司带来毁灭性的灾难,进而给投资者造成巨大的损失。美国国会加速出台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OX法案),法案的主要目的就是加强企业内部控制,防范财务舞弊,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免受侵害。法案404条款是其中最为严厉的条款,提出了内部控制审计的强制性要求。SOX法案之后,世界各国纷纷加强了对企业内部控制的监管。 上市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内部控制审计则是确保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有效的重要制度。自2011年开始,中国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就要披露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将在2012年全面实施内部控制审计。这种制度背景下,对内部控制审计相关的研究就显得十分重要。 事实上,近年来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国内上市公司在年报中自愿披露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2007-2009年沪市A股上市公司自愿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研究对象,本文实证检验了内部控制审计的公司需求动因、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市场反应以及自愿进行的内部控制审计对盈余质量的影响。本文的研究分为四个主要部分共9章内容: 第一部分首先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以及研究框架(第1章),然后对已有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引申出本文的研究问题(第2章)。 第二部分形成了本文研究的基础,包括内部控制审计理论概述(第3章)以及制度背景分析(第4章)。内部控制审计是注册会计师的又一法定独立鉴证业务,本文对内部控制审计的基本概念加以辨析,探讨了内部控制审计的特点、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区别与联系。进而介绍了世界上其他比较典型国家的内部控制审计制度及最新进展、内部控制审计方法上的突破,通过学习他国实施内部控制审计的经验,把握其不足之处,有利于中国在实施内部控制审计的过程中少走弯路。 第三部分是本文研究的主体部分,包括第5、6、7、8章。第5章通过对现阶段上市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描述性分析发现,自2008年开始,超过五分之一的公司在年报中自愿披露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2011年开始在上市公司中实施的强制性内部控制审计具有了较好的基础。这些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治理以及财务报告质量显著好于未披露公司,他们也更少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充分说明了企业建立有效内部控制的重要性。 这些自愿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表明除监管部门的推动外,上市公司也有对内部控制审计的自发需求。第6章以委托代理假说为基础,认为代理问题严重的公司有更高的内部控制审计需求。通过logistic回归分析发现,管理层持股比例、第一大股东处于绝对控股地位以及股权制衡等因素显著地影响了公司对内部控制审计的需求。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能提供决策相关信息是上市公司及监管部门都关注的问题。第7章在全部样本中没有发现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披露引起市场反应,由于以往研究发现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影响了审计质量,本文进一步将全部样本划分为四大审计的公司样本和非四大审计的公司样本。最后,本文发现经四大审计的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有市场反应,即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能够向投资者传递决策相关的信息,但信息含量受内部控制审计质量的影响。 除美国和日本外,更多组织和国家鼓励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自愿性披露,自愿性内部控制审计能否实现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目标是现阶段研究的重点。第8章运用两阶段法控制了公司自愿选择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导致的样本选择偏差后,发现现阶段的自愿性内部控制审计没有提高上市公司的盈余质量。可能的原因有:现阶段的内部控制审计缺少严格的规范、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监管不到位,注册会计师没有实施充分的审计测试支持其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最后,在第四部分(第9章),本文对研究的主要结论加以总结,并结合本文的研究结论为中国顺利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提出了相应的建议,说明了研究存在的局限性,提出了未来研究的方向。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1)内部控制审计是新的鉴证业务,目前还缺少理论方面的研究为内部控制审计的顺利实施提供指导,本文探讨了内部控制审计相关理论,并探索性地提出了注册会计师如何提高内部控制审计效率效果的相关建议。(2)中国有别于美国的制度环境为本文提供了独特的研究视角,国外已有研究主要以美国的强制性内部控制监管环境为背景,本文对现阶段自愿性内部控制审计的研究补充了内部控制领域的文献。(3)正是基于公司的自愿性内部控制审计,本文得以探讨了公司对于内部控制审计的自发需求动因。本文对于现阶段自愿性内部控制审计实施效果的检验也回答了目前国内外对于是否应强制实施内部控制审计存在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