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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生态环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因此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决策。新型城镇化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是相辅相成的两个系统。一方面,新型城镇化是生态文明建设重要的物质载体;另一方面,生态文明建设是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动力源泉与基础保障。基于此,研究甘肃省新型城镇化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状况,并据此提出未来发展建议,这对甘肃省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分省域与市域两种尺度,运用文献查阅分析法、定性与定量分析法以及基于GIS的空间分析等方法,分别就时间及空间的演变特征对甘肃省新型城镇化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状态及二者协调发展的程度展开深入研究,研究结果表明:(1)从省域尺度来看,甘肃省新型城镇化综合指数增长速度较快,在2005-2017年间增长了6倍,新型城镇化的发展等级由2005年的“低”级发展到2017年的“高”级。甘肃省生态文明综合指数增长速度较新型城镇化稍慢,在研究期内增长了3.4倍,且生态文明总体水平不高,在2017年只达到中上水平。从市域尺度来看,14市(州)的新型城镇化水平在研究期内均有一定程度提高。从空间演变特征来说,各个市(州)新型城镇化水平差异较大。就生态文明建设而言,14市(州)总体生态文明水平不高,均处在生态文明建设起步阶段,且研究期内增长幅度不大,地区间的差异系数与新型城镇化系统相比较小。就生态文明水平空间演变特征来看,各个地区生态文明水平差距呈现出逐步缩小的趋势。(2)就各个指标因子灰色关联度而言,影响新型城镇化的前10位的因子分别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二三产业GDP密度、每万人拥有民用汽车数、城乡居民人均储蓄存款、城乡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每万人拥有科研机构数、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每万人在校中学生拥有专任教师数、职工平均工资、每万人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影响生态文明建设前10位因子分别为:地均GDP、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森林覆盖率、生活污水处理率、空气质量优良率、单位耕地化肥负荷量、人均耕地面积、农用地节水灌溉比重、城市人口密度。(3)就新型城镇化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度而言,甘肃省在2005-2017年间由中度失调阶段演化为初步协调阶段。14市(州)在2017年处在勉强协调阶段的城市有4个,占比28.6%;处在濒临失调阶段的城市有8个,占比57.1%;处在轻度失调的城市有2个,占比14.3%。且在2005年及2011年甘肃省新型城镇化与生态文明耦合协调度整体上呈随机分布的状态,在2017才具有空间相关性。研究结果表明,生态文明建设与新型城镇化必须协调发展,共同促进,否则会迟滞双方的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