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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金融混业经营为研究对象,力图在理论上廓清中国可否以及应否开展金融混业经营的迷雾,说服金融监管当局接纳混业经营,同时对如何开展金融混业经营加以指导和规范.本文运用制度经济学原理,通过财务比较分析与相关分析、理论分析与实证案例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根据中国实践,借鉴国际先进成熟经验,论述了金融分业经营衰落的原因、金融混业经营的比较优势及其一般规律与技巧,对金融控股公司的功能、风险及其监管进行了深入探讨,分析了我国实施金融混业经营的条件环境与障碍,提出了政策建议与路径选择.主要内容包括:由于存款脱媒化挤压了银行的生存空间,金融创新多样化模糊了银证保的隔离与界限,交易技术信息化降低了金融混业经营的运行成本,金融分业经营体制解体.金融混业经营有利于降低分散金融风险,平滑金融运行波动,以丰补歉,牺牲爆利荻取稳定,有利于为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有利于实现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国际上金融控股公司、多元金融集团和全能银行模式可为我借鉴.金融控股公司具有集约化经营管理、资本扩音器和合理避税功能,但也存在着资本不足、内部关联交易、风险集中和易于集团内传递蔓延的问题,需要建立"防火墙"加强监管.我国金融混业经营的业务交叉可围绕委托代理、多方信托、规避利率管制、跨市场融资和资产证券化等部位展开.金融混业经营需具备产权明晰、公司治理良好、法律规范、信息科技发达和监管严密等环境条件,但我国还存在产权虚置、内部人控制、法律欠缺等制约障碍.我国实施金融混业经营可先从产品开始,再逐步过渡到金融控股公司、金融多元集团,最终实现"全能银行".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旗帜鲜明地提出我国实施金融混业经营的命题,总结了当前我国开展金融产品混业经营创新的一般规律与操作技术,对我国尝试金融混业经营,应对入世挑战、提高金融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决策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