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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具有悠久历史渊源和社会基础的制度,在现实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权利保障、权力监督、利益表达以及纠纷解决的功能。大量的实践证明,它于不同的历史时期都发挥了相应的重要作用。但是,中国社会处在经济迅速发展和社会体制转轨过程中,各类社会矛盾的产生和冲突成为必然,导致了信访活动的激增。其次,信访制度设立的初衷只是倾听民怨、传达民意、缓解矛盾的渠道,然而我国的现实却是:作为收集和传达民意,缓解社会纠纷,宣传法律法规的信访制度,由于历史文化、民众观念及制度设计的缺陷,导致其功能错位、权责失衡,使司法权威弱化,政府权威流失。我国信访制度的功能定位问题已受到高度关注。深刻把握信访制度的发展历史与逻辑构造,有助于解决有关信访制度向何处去的困惑。换言之,必须首先追问“信访制度‘是什么’”,才能回答“信访制度应该‘干什么’”的问题。本文即从分析中国信访制度的功能及设立之初的目的入手,多角度、系统性地反思中国信访制度中的诸多矛盾和在实践中的功能错位,试图重新定位信访功能,并对此提供一些对策与建议。本文介绍了信访制度的基础概况,重点介绍了信访制度的几种类型,对信访制度存在的合理性做了分析,指出信访活动在我国历史上早己存在,并于新中国成立后逐步规范完善,最终成为一项制度。着重论述了信访制度的理论基础。分析我国信访制度的历史回顾及其功能变迁。笔者分析了信访制度的历史演变,指出信访活动在我国历史上的不同时期发挥的不同功能,并论述了信访制度功能变迁的原因。从制度设计上,探讨了信访制度的三种预设功能,并结合当前的现实状况,指出信访制度在实践中面临的问题,也就是功能错位,并指出目前我国信访功能错位的原因。重新明确信访制度的功能定位。笔者首先论述了我国信访制度功能重新定位的立场选择—立足于我国国情,重新确定信访功能目标,并强调了确保信访制度发挥主导功能的机制保证。其次论述了信访功能的实现路径:完善中央及地方的信访制度建设,建立信访部门绩效考评机制,重视“网上信访”,建议建立信访代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