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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信用风险配置功能作为研究公司债券市场的新视角,通过分析我国公司债券市场信用风险配置功能缺失的原因、表现和后果,找到重建这种功能的核心问题,并为今后我国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金融体系最基本的功能就是有效地配置资源,资源配置包含两个重要的方面——资金配置和风险配置。公司债券市场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信用风险是公司债券市场上最重要的风险形式。成熟的公司债券市场具备有效配置信用风险的功能,即按照信用风险水平对企业进行分类和评级,根据评级结果对公司债券进行定价,在此基础上通过债券的交易将信用风险配置给愿意且有能力承担风险的投资者,从而在整个市场范围内实现信用风险的优化配置。丰富的金融产品、有效的信用风险定价机制、成熟的债券投资主体和完善的破产机制是公司债券市场发挥信用风险配置功能需要具备的条件。这一功能的有效发挥一方面可以分散风险,即将公司债券市场上的信用风险配置给众多分散的、有能力且愿意承担风险的主体;另一方面可以降低风险,通过对市场参与各方的正确激励降低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水平。 在我国的公司债券市场上,信用风险配置功能严重缺失,主要表现在信用评级体系不健全、债券定价不能完全由市场决定、信用风险配置机制发生了扭曲以及没有建立完善的破产机制等方面。公司债券市场信用风险配置功能的缺失造成了两方面的负面影响,一是无法分散风险,企业的信用风险没有配置给有能力且愿意承担风险的投资者,而是集中到银行体系;二是无法降低风险,我国公司债券市场上一些不恰当的制度安排引起了投资者和发债企业的激励扭曲和道德风险问题,最终导致公司债券市场信用风险的加大。造成这种功能缺失的主要原因是政府的干预,其中强制性担保要求更是从根本上破坏了培育这种功能的制度环境和市场条件。政府对公司债券市场的干预有很多理由,但是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我国公司债券市场定位于个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都比较差,自然需要政府更多的保护,政府为了减少个人投资者面临的兑付风险和维护债券市场的稳定而对市场进行干预。本文通过比较静态分析的模型表明:政府的强制担保要求有可能引起企业的道德风险问题,当企业支付的担保费不能准确反映其信用风险水平时,企业获得的担保越多,越倾向于选择风险较大的投资项目;取消了政府强制担保后,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越差,企业越倾向于选择高风险的投资项目。也就是说,强制担保要求和个人投资者定位都会加大企业的道德风险,并因此增加公司债券市场的信用风险。因此,我国公司债券市场功能重建的核心问题在于取消政府的强制担保要求,并将投资主体定位于具有较强风险识别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本文对韩国公司债券市场发展的案例进行了研究,韩国在公司债券市场发展初期也面临着和中国相似的问题,如政府干预严重、担保债券占主导、市场监控不足和政府债券市场不发达等。1997年金融危机之后,韩国政府对公司债券市场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尤其是取消强制性担保要求和大力发展市场化的信用提升手段等,有效地促进了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韩国的经验带给借鉴是:加快培育机构投资者群体的同时,必须加强债券市场基础设施的建设;取消政府的强制担保要求后,可以使用各种市场化的信用提升工具来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减少并逐步取消政府干预的同时应该对市场进行审慎的监管。 对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行利率的实证分析表明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定价还远未达到市场化,企业债券发行利率的主要解释变量是作为基准利率的同期限国债的发行利率,而反映企业信用风险的个体性因素对债券发行利率的影响有限,因而大大影响了公司债券市场信用风险配置功能的发挥。鉴于以上分析,本文从信用风险配置功能的视角对我国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提出如下相关的政策建议:一是转变计划经济的传统思维模式,提高对公司债券市场风险配置功能的重视;二是取消政府干预,尤其是强制性担保要求;三是明确公司债券市场的投资者定位应该是具有较强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的机构投资者;四是促进信用评级体系和破产机制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