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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信息公开是保证人民知情权、完善民主政治的必要手段。但是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在过去数千年的历史中没有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的先例,随着我国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公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国家治理水平也不断提升,依法治国的理念深入人心,政府信息尤其是涉及财政信息是否公开、透明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首次提出政府应公开其预算、决算等信息,开启了财政信息公开的先河。2015年正式开始实施的新《预算法》明确规定了财政预算、预算调整、决算、举借债务的情况等重要事项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