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生产力日新月异地发展,人类由小作坊式生产时代逐步跨入机器大生产时代,生产力的高速发展极大地推动了社会的文明与进步,但工业文明的繁荣昌盛并不是“百利而无一害”。工业化推进过程中引发层出不群的职业伤害事故,加之职业病问题日趋严重也成为现代社会不能回避的重要问题。据2006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协调司透露,目前中国有7亿多人因遭受职业伤害,成为不健康或亚健康的人。比这些可怕数据更叫人痛心的是那些遭受伤、亡损害的劳动群体得不到及时、合理的赔偿,甚至有些人没有获得任何赔偿。实践中迫切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解决职业伤害损害赔偿问题的制度体系,它不仅维护劳动群体的合法权益,对整个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也起到积极作用。因此,如何创建有效弥补劳动者因职业伤害而所受之损害已成为一个极具社会现实意义的课题。目前,解决职业伤害赔偿的机制已现雏形,由工伤保险、雇主责任保险以及雇主责任共同承担职业伤害赔偿的问题。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障制度其所提供的保障水平较低,而雇主责任保险可以有效弥补这一缺陷;雇主责任承担职业伤害赔偿责任的前提须对雇佣关系予以确认,同时考虑雇主、雇员主观的过错,雇主责任保险不存在这样的烦恼,同时使雇主免受因必须抗辩受害人提出的各种索赔而承受的紧张、不便和劳顿。因此,我国应大力发展雇主责任保险使其作为工伤保险的有益补充,同时联动雇主赔偿责任,形成多元的赔偿机制以有效地解决职业伤害赔偿问题。 本文首先探讨了雇主责任保险的基本理论,包括雇主责任保险的概念、特征以及制度价值;然后对雇主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及雇主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予以探讨。接着,以实践为着眼点,探讨雇主责任保险与工伤保险的适用关系以及今后的协调发展。最后,笔者对构建和完善我国雇主责任保险制度提出相关的立法建议。 本文共分四部分,基本思路如下: 第一部分是雇主责任保险制度中几个基本问题的论述。首先,界定了雇主责任保险的概念和特征,本概念的核心是对雇主责任关系的把握;接着从雇主责任归责原则变迁的角度来探讨雇主责任保险的历史演进,同时介绍了目前的发展状况;最后,从法的价值出发探讨雇主责任保险制度存在的意义。 第二部分是雇主责任保险之保险标的的论述。民事责任是责任保险产生的责任基础,雇主责任保险的标的是雇主依法对雇员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因此,本部分重点对雇主责任加以阐述,探讨了雇主责任承担的构成要件及雇主责任认定的归责原则,为第三部分的写作奠定了理论基础。 第三部分是雇主责任保险之责任范围及除外责任的探讨。责任保险范围作为雇主责任保险的核心内容,只有责任范围明确雇主责任保险才能得以真正的发展。本部分将探讨是否应把雇主转承责任、从业中的非职业性疾病、工伤保险不予承担的项目、相关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增设为的雇主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 第四部分是我国雇主责任保险制度之构建的论述。首先阐明雇主责任保险制度立法完善的必要性,接着阐述雇主责任保险的立法现状及立法困境,着重分析了雇主责任保险与工伤保险的关系。最后,对相关制度的构建和完善提出立法建议,通过相关配套制度的完善推动雇主责任保险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