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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关涉被追诉人基本诉讼人权,但刑事辩护率低迷和辩护质量低下一直是我国刑事辩护实践所面临的两大困境。在强化人权司法保障理念的指引下,我国先后针对性的出台了律师值班制度和辩护全覆盖试点等改革举措,有效的破解了我国辩护率低迷的辩护困境。随着人民对幸福美满生活追求的提高,人们对于律师辩护服务质量也愈加重视。为了切实有效的解决我国辩护质量低下的现实难题,构建我国有效辩护制度体系,在辩护全覆盖改革背景下进行有效辩护的研究便极为迫切。全文共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包括选题背景,国内外有效辩护研究现状,以及选题研究价值和创新之处等内容。第二部分关于有效辩护的一般理论。该部分从概念认识着手,归纳了学界关于有效辩护概念的五种理论学说,通过对有效辩护概念的深入分析,事实上有效辩护涉及被追诉人、辩护律师和司法机关三方,宜从广义有效辩护角度对其予以把握。并对有效辩护的伦理性、过程性、及时性、混合性和国家给付性特征进行了分析。此外,论证了有效辩护的学理基础,将有效辩护的学理基础进行了传统理论基础与有效辩护基础理论的新发展划分,传统理论基础主要包括人权保障理论与程序正义理论。在有效辩护的理论新发展部分,将商谈理论、差别原则和国家责任理论作为有效辩护当代发展的理论新方向。最后还对有效辩护的两种判定模式进行了考察,即反向证明模式和正向指示模式。第三部分对我国辩护制度现状进行了考察。从法规范层面来看,被追诉人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基本得以落实,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得以不断强化,并且还明确了有效辩护控制机制建设。当然,现行立法也存在被追诉人权利保障、律师执业保障等方面的诸多不足。从刑事辩护的司法实践来看,当前我国辩护质量亟待提高。此外,当前有效辩护面临三重困境,即被追诉人有效辩护权缺失、律师执业消极懈怠,以及有效辩护标准缺位。并对有效辩护所面临的三重困境,进行了深入的原因剖析。第四部分关于我国有效辩护制度体系构建。针对有效辩护制度的困境及成因,从理念纠偏、有效辩护标准及评估机制、无效辩护惩戒与救济机制和基础保障制度四方面对有效辩护进行系统构筑。首先,理念上要求摒弃对被追诉人的有色认识,正视被追诉人有效辩护权利;其次,有效辩护标准评估体系方面,核心在于确立有效辩护标准,为此宜从正面引导和反面惩戒构建有效辩护标准。并且无效辩护证明责任应区别对待,即对于被追诉人未获得有效辩护的情形,其只需证明律师存在瑕疵行为或司法机关存有剥夺或限制其辩护权行为即可,至于被追诉人是否因律师或司法机关的行为而承担不利后果,则实行证明责任倒置。而为保障案件质量,还应确立“同行评估”机制,并将其与惩戒机制结合,以保证被追诉人的有效辩护权。再者,就无效辩护惩戒和救济机制方面,宜区别无效辩护原因,建立或完善相应的律师、司法机关惩戒机制以及被追诉人、律师的救济途径。最后,在基础保障制度方面,应强化被追诉人的程序参与、律师执业救济、律师行业治理以及其他配套机制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