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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而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退休后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不断提高,政府主导的养老保险支出负担日益沉重、基本养老替代率逐年递减,对于一些经济负担能力较强的企业和个人来说,商业性养老保险可以给人们退休后的生活提供更充分的经济保障。目前,我国商业性养老保险发展缓慢,但存在巨大的发展潜力,商业性养老保险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一种补充方式,在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由于税收优惠政策对商业性养老保险的发展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对商业性养老保险的税收优惠边界的设计值得探讨。大部分发达国家及地区对商业性养老保险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因自身国情而异。目前,我国对商业性养老保险的税收优惠政策比较混乱,税收优惠模式不明确。文中借鉴其他国家及地区在与我国当前相似经济发展阶段的优惠政策,认为我国税收优惠应选择“只在领取环节征税”模式,即EET模式。结合我国现实状况,将我国商业性养老保险税收优惠额度的阈值,界定在年工资或者薪金总额的10%-15%范围内较为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