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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利就有救济,这是自罗马法以来公认的原则,正当防卫作为对权利的一种保护与救济被现代民法广泛接受。在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都存在相关规定。 当前国内理论界有从法理学角度对正当防卫的法价值基础进行研究;也有从规范层面论证民法或刑法中具体正当防卫制度的完善建议。然而,关于民法视角下正当防卫的系统理论研究成果却应付阙如,虽有学者对民事正当防卫与刑事正当防卫的情势要件加以比较,但鲜有对民事正当防卫制度进行系统梳理与归纳,侵权法抗辩事由领域正当防卫行为的规制与法律适用等重要问题,均缺少专门性的研究成果予以回答。 国外学者尤其是美国学者对侵权法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更加成熟与具体。通过对不同情况下正当防卫判例的区别对待,划定正当性行为的边界,并对之施以不同的法律责任,承担不同法律后果,从中寻求个案正义和社会利益的平衡,实现侵权法的立法目的与价值导向的目标。对美国侵权正当防卫制度的实践与理论的分析,归纳其制度的优势与弊端,结合我国立法司法现状,以及其学理依据,对美国经验进行有所取舍的借鉴,从而为我国《侵权责任法》正当防卫制度的提出完善建议,从实体法与程序法双重视角提出创新观点,促成正当防卫制度在社会治理中的范式整合。 论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提出问题并介绍基本理论:从民刑分界理论出发,结合正当防卫的基本理论,认为民、刑领域的正当范围制度存在目的功能与特征属性上存在着本质的差异,应当予以区别对待。建立在此命题基础之上,第二、三部分考察美国侵权法判例及理论,寻求解决方案,为保证理论与制度的连续性与兼容性,研究仅以美国正当防卫制度为考察对象,包括静态分析防卫正当性来源与制度构成要件,以及静态观察美国侵权法正当防卫发展趋势:分析进路的演变、防卫制度在民刑上的分离与对精神损害的防卫扩张。第四部分,提出对策、解决问题,结合我国本土国情对《侵权责任法》提出立法与司法上的建议,对正当性来源的合理论述,秉承构成要件要素分析方式探讨民刑防卫中的界分,及对精神伤害的武力防卫行为是否构成民法上的正当防卫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