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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由于石油危机、社会保障危机、老龄化问题等相继出现之后,在世界范围之内兴起了一场养老保险制度、退休制度改革的热潮,各国纷纷推出了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政策主张并得以贯彻实施。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也同样显示出这样的趋势。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来,我国政府对传统的国家—单位保障制度进行改革,并在总结经验和借鉴美国等国外做法的基础上,于1991年正式确立了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将企业年金制度发展为养老保障体系三大支柱之一的改革目标。2004年5月1日,《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的企业年金制度在经历了十余年的改革探索后终于立法成规,也标志着我国的多层次养老社会保障体系终于形成。 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具有鲜明的政府主导模式的特点,相关政策颁布的深度和广度成为推动我国企业年金发展的重要因素。现阶段我国的企业年金制度是特殊的历史、文化、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下的产物,有其合理的一面,但是,二十年的改革实践也证明,我国企业年金的制度变迁过程存在诸多的障碍与问题。本文从影响我国企业年金发展的政策层面加以分析、研究,探讨企业年金制度发展缓慢的原因,透视企业积极性受到压抑的现状,并提出可行的对策和建议。 为此,本文查阅了国内外有关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现状、运作及管理等方面的大量文献,特别是企业年金理论和实践研究的基本状况与最新进展,还对企业年金的性质界定进行了探讨,以上构成了本文第一章的主要内容。 本文第二章首先对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过程进行了考察,按照“三个阶段”的分期方式对现阶段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历程作了一个简要回顾。随后,分别从我国企业年金计划的总体发展状况、行业企业年金发展状况、地方企业年金发展状况三个层面,并以上海市和深圳市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整体情况为案例对企业年金制度在我国的运行现状进行了介绍和分析。最后,提出企业年金制度在我国运行现状的总体评价,即就全国而言,企业年金作为养老保险第二支柱的作用没有到位,还需要在政策层面做更深入的研究,以期尽快找到解决企业年金发展缓慢的答案。 在介绍、分析了企业年金制度在我国的运行现状后,本文第三章从五个方面分析了现阶段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发展过程中的主要政策问题。通过分析《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政策缺位和滞后问题,说明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缺乏有力的法律支持。从企业年金兼有基本养老保险和商业保险的特征入手,探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保监会、证监会、银监会、国资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全国总工会多头监管造成责权不明,沟通不畅,监管乏力的弊端。还分析了社会保险缴费和基本养老保险工资替代率过高,挤占了企业年金的发展空间,以及企业缺少内在激励和外在压力,发展企业年金制度的积极性受到压抑。 根据前文的分析,第四章总结出加快发展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若干启示和措施:(1)完善企业年金法律体系,改进税收等优惠政策,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2)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监管,逐步形成合力;(3)择机降低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缴费水平,为发展企业年金创造条件;(4)有区别的、分布实施强制性企业年金制度;(5)加大市场培育力度,调动企业建立年金制度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