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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城镇化率实现了从1949年10.64%到2018年59.58%的飞跃式增长,成为拉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我国城镇化发展缺乏长远性和系统性规划,绿色发展理念没有深刻贯彻到城镇化的建设过程中去,通过高投入高污染的经济发展模式来推动城镇化进程,忽略了资源环境的承载力,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实现城镇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不仅有利于城镇化由量变到质变的转化,对“生态文明”建设也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还存在城镇土地无序扩张,污染物排放增长快,环境规划严重滞后的现象,导致城镇化发展与生态环境发展严重失调。由于地区间存在经济、人口和资源等基础要素的差异,城镇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水平也存在着地区间不平衡的现象。因此,二者之间协调发展问题值得深入研究,本文以长江经济带110个地级市为例,测算了长江经济带城镇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状况,并研究了影响二者协调发展的主要因素,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在参考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长江经济带的实际情况进行一系列研究。首先建立城镇化与生态环境综合指标体系,通过因子分析法和耦合协调度模型测算长江经济带城镇化与生态环境的综合发展水平以及两者的耦合协调度,接着通过计算莫兰指数,绘制莫兰散点图验证了长江经济带城镇化与生态环境耦合协调度的空间相关性,最后建立空间杜宾模型探索了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影响长江经济带城镇化与生态环境耦合协调发展的主要因素。根据上述研究发现:(1)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发展水平在201 1年超过了城镇化发展水平,城镇化与生态环境耦合协调发展水平总体水平较低,上游、中游和下游区域间差异明显,并以省会城市为中心由内向外呈现递减趋势。(2)长江经济带城镇化与生态环境耦合协调度的莫兰指数和莫兰散点图均显示城镇化与生态环境耦合协调度存在空间正相关性。(3)空间杜宾模型结果表明:经济发展水平、金融业发展水平、对外开放水平、环境政策、人力资本积累对本地区的耦合协调度有促进作用,而工业化水平具有抑制作用。其中工业化水平、对外开放水平能够通过正的空间溢出效应促进相邻地区的城镇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而经济发展水平、金融业发展水平抑制了相邻地区的城镇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基于本文的研究结果,提出以下相关建议:首先利用长江经济带城镇化与生态环境耦合协调度正向的空间溢出效应实现区域联合发展;其次坚持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对外开放水平;再者根据地方特点因地制宜,实现区域差异化发展策略;最后强化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加强生态环境的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