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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立足于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背景,着眼于我国传统文化的中庸思想与现代方法论相关理论的结合,在对中庸加以重新思考的基础上,提出并论证了具有现代方法论意义的“中论”新概念,并以其为分析视角,从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三个方面探讨了我国社会的和谐发展问题。作为我国传统文化核心范畴的中庸,既体现为政治上的一种执政理念,也体现为道德伦理上的行为准则,还体现为哲学意义上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它几乎贯穿于中国传统文化的一切领域,并根植于中华民族的思想意识之中。在方法论意义上,中庸是人类早期形成的“中”观念在生产生活中的系统运用,主要包括执两用中、和而不同、过犹不及、时中权变等方面的内容。它在几千年来中国人的生活中发挥着重要方法论功能,同时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局限性。将中庸的合理内核与现代方法论相结合,是克服中庸的缺失,充分发挥其现代方法论功能的重要尝试,本文试将这一结合后的方法论界定为“中论”。不论从内容上分析还是从原则上把握,“中论”概念的提出都具有科学性。从具体内容上看,“中论”主要包括“执两用中”与对立统一规律的结合;“过犹不及”与质、量、度的结合;“和而不同”与现代系统论的结合;“时中权变”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结合等方法。从原则把握上讲,“中论”的主要原则是:(1)适度;(2)平衡;(3)和合。和谐是“中论”的价值评价标准。“中论”的提出及应用既符合人类求和平谋发展、构建和谐世界的时代趋势,也是基于我国现代化建设实践经验的总结而得出的重要结论,它应该而且能够成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和谐发展的重要方法论。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是实现我国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前提。当前我国人与自然存在诸多不和谐现象,是工业时代的自然观、价值观和发展观影响的结果,从深层次角度看,这与思维方法上偏离了“中论”密切相关。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就要重视“中论”的适度、平衡、和合等原则的运用,树立和谐自然观、科学生态价值观和科学发展观。现实的个体的人及其所从事的实践活动,是考察人类一切社会活动的出发点,由此,个体的自我和谐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对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根本性的意义。但就现实而言,从个体的人的角度看,心理失衡、理想信仰缺失的现象在当前社会有日益增多的趋势;从人与人关系的角度看,平等、友爱、诚信、宽容的人际关系尚待进一步形成。要促进人与人的和谐,也要重视“中论”的适度、平衡、和合等原则的运用,坚持“适度”原则,促进自我身心和谐;执“我”与“他”两端,处理人际关系;综合运用德育和法制的力量,协调人际关系。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是人的社会,人的社会融入度是衡量社会发展和谐程度的重要标尺。就当前我国社会而言,由于阶层分化日益多元化,不同的阶层在利益分配和社会融入度上有着较大的差别,影响到社会和谐发展的进程。在促进阶层和谐的问题上,“中论”的方法论意义主要体现为,从人的角度,应当树立兼顾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新型集体主义价值观;从社会的角度,应当健全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协调机制,促进中产阶层的壮大,以形成一个社会阶层结构整体和谐的现代中国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