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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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提升国家实力,制定了许多政策性文件,以规范国民的社会行为和经济行为,并且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政策的实施。但是随着服务型政府的兴起和执政为民、以人为本思想的广泛传播,这种以“命令一服从”模式为基本方式的行政行为与当今的政府行政不相适应,行政手段的单一性、行政目的的强制性、行政内容的命令性,使我国政府强制性行政行为的弊端逐渐显现出来,政府强制力在当今社会中的作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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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提升国家实力,制定了许多政策性文件,以规范国民的社会行为和经济行为,并且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政策的实施。但是随着服务型政府的兴起和执政为民、以人为本思想的广泛传播,这种以“命令一服从”模式为基本方式的行政行为与当今的政府行政不相适应,行政手段的单一性、行政目的的强制性、行政内容的命令性,使我国政府强制性行政行为的弊端逐渐显现出来,政府强制力在当今社会中的作用和力度明显衰弱。在此种背景下,非强制行政行为成为了学术界和政治界倡导的主要行政手段,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奖励、行政调解等新型非强制行政行为管理手段的运用,不仅克服了传统行政管理手段难于被行政相对人接受的缺点,且在理念上顺应了民主行政、服务行政的要求。但同时,也存在很多问题与不足,行为依据混乱、行为方式滥用、行为运作程序不够公开透明等问题,严重阻碍了非强制行政行为优越性的发挥。本文就非强制行政行为在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展开分析和研究,希望通过这些研究和分析,找出解决问题的关键,让行政理念更完善,更符合人民的意愿,从而促成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文章运用文献调查的方式,搜集了相关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并明确了非强制行政行为的理论依据。首先,本文从基本概念入手,对其内涵及特征进行了充分的论述,为后续的研究提供了良好的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对非强制行政行为的价值进行剖析,认为非强制行政行为既可以填补法律空白,丰富行政手段,又能够推动民主行政,改善社会关系;既能够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又可以降低行政成本,提升行政效率,此外还能充分激发民众的主观能动性。其次,以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奖励、行政服务为例,阐述了目前非强制行政行为的现状,找出了非强制行政行为的问题,即行政主体缺乏共识、制度构建缺乏科学性、行为运作程序不够公开透明、监督机制不够健全,进一步剖析了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即行政人重视程度不够、行政行为依据不健全、行政程序规制不完善、行政监督机制不到位。最后对提高非强制行政能力进行了思考,提出要提高行政主体的认识,提高非强制行政科学化水平,增加非强制行政过程的透明度,健全行政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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