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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后期,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翻译活动更加频繁,各种文本类型的翻译需求迅速增加。不同的文本都有其各自的功能性特征,如果所有的文本都采取同一种策略的话,就无法把作者的态度和意图准确传达给译文读者,所以针对不同的文本特征要采取相应的翻译方法。文本功能等值的方法就是如何把原语文本信息最大化转换成译语文本。功能主义翻译研究是起源发展于欧美国家的学问,设想在欧美语言间的翻译理论照搬到日语和汉语上是有难度的。但是,这种功能主义的方法却是可以应用到日汉翻译上的。卡塔琳娜·赖斯在上世纪70年代的研究仍然是以对等这个概念为基础,但是她更为关注的并非单词和句子层面的交际和对等,而是文本层面的交际和对等。所以本文以赖斯的文本功能等值理论为基础,以奈达等的对等理论为参考,探求如何将各种不同的文本类型按照文本功能等值的方法来进行文本翻译。赖斯将文本类型分成三大类。信息型文本、表情型文本和操作型文本。要判定文本是否为信息类文本,要从它的功能性特征上来分析,从语言功能上来看文本是否具有信息性(描述物体和事实)、从语言维度上看文本是否具有逻辑性、从语篇重点来看文本是否关注内容。同理,要判定文本是否为表情型文本,要从语言功能上看文本具有表情性(表达发出信息者的态度);从语言维度上来看文本是否具有审美性;从语篇重点来看文本是否关注形式。判断文本是否为操作类文本,从语言功能上看文本是否具有呼吁性(对接受语篇者发出召唤)。从语言维度上来看文本是否具有对话性;从语篇重点来看文本是否具有关注吁请效果。只有定位各类文本的功能性特征,才能有的放矢,完成信息文本的最大化转换。翻译信息类文本时,译文应该传递指示内容。此外信息类文本的翻译方法是“直白语言”,按需要明晰化。并且,信息类语篇的译文应该传递原语指示性或概念性的内容。在翻译表情类文本时,译文应该传递审美形式,表情类文本的翻译方法是“同一”策略,并且译文要采用原语作者的观点。此外,表情类语篇的译文应该传递原语的审美性和艺术形式。对于操作类文本,其翻译的方法是顺应和等效。操作类语篇的译文应该使目的语接受产生预期的反应。目标文本的语言形式是由其应完成的目的决定的。本论文以赖斯,奈达等的功能文本翻译理论为研究根据,从形式对等,功能对等,文本类型等视角出发,通过对原文和译文的整理比较,翻译者如果在翻译过程中根据翻译的目的、译文受众读者、文本类型功能等采取不同的战略,产生的译文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