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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国内生产总值跃居世界第三。然而伴随经济高速度增长的是高污染的环境问题。据中国国家环保总局统计,每年因环境污染死亡的有40万人,每年的环境损失占了国内生产总值的10%,也就是说,几乎和目前的经济增长率相当。因此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是适应严峻形势的必然选择,是妥善应对我国社会发展关键时期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和挑战的正确选择。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以解决我国目前的经济和发展不协调、人与自然的不和谐等等问题。形势和任务变了,政府职能也要随着变化。科学发展观要求强化社会管理,保护自然环境等等都是政府的主要职能,因此,政府只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才能实现社会和经济的协调发展,从而保障整个国家的经济和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中国要走全面的发展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政府,就要把马克思恩格斯的生态文明观念和中国的生态实际相结合,深入发掘以儒道为主流的中国传统生态伦理思想,吸取其中的合理因素,批判其中的消极因素,转变政府职能,构建生态政府。所谓生态型政府的内涵就是指致力于追求实现人与自然的自然性和谐的政府,或者说是以保护与恢复自然生态平衡为根本目标与基本职能的政府。只有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引导型生态政府生态管理职能模式或政府的引导型生态管理职能方式,即指政府具有能够自觉地把握与运用自然生态及其管理规律,坚持以主动预防生态环境问题为主要特征的管理原则,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统一的道路,建立健全完整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政策体系,构建与完善多元治理主体的生态环境合作治理模式,并引导社会不断走向生态环境自治的职责和功能,才能推进政府管理制度创新,实现生态化转向。本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政府治理的角度出发,探讨如何优化政府职能的生态转向。政府生态职能转向主要包括生态政策制定与执行职能、生态管理与监督职能、生态补偿与资金供给职能、生态文化的宣传与教育职能等方面。也就是文章中从政府观念层面、制度层面与操作层面进行职能生态化转向的研究,认为政府要加强生态意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树立绿色消费观、建设全社会生态文化的氛围;要进行机构调整,加强体制建设、制定生态政策、用生态政绩观考核官员、加强生态法制建设、强化公众参与权;确立循环经济制度、生态补偿制度、生态环境整治制度等,借此希望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