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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三农”问题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作为其内容之一的农村外出劳动力市民化问题的研究也日趋深入,而已进城的农村劳动力的再迁移正是市民化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农村外出劳动力已经成为支撑我国工业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农村外出劳动力的贡献并未得到重视,致使该群体在城市生活中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本研究在系统梳理劳动力迁移理论和我国农村外出劳动力再迁移意愿现有文献的基础上,采用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宏观、微观两个层面探讨农村外出劳动力再迁移意愿的决定机制、影响因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本研究从农村外出劳动力再迁移决策的角度出发,利用托达罗模型,论述已进城的农村劳动力留城和返乡行为的成本收益分析。研究发现,对农村外出劳动力再迁移意愿产生影响的包括个体因素、制度因素和社会因素。其中,个体因素包括个人特征、人力资本存量、家庭状况等,制度因素则包括城市制度和农村制度变量,城市制度为一系列不利于农村劳动力在城市就业的各种规章制度如户籍制度等,而农村制度为国家或各地方出台的支持农业发展政策以及对农村地区创办企业等活动的鼓励政策,社会因素是由社会理性选择衍生出来的一个概念,主要包括社会资本状况和对城市、农村的认可程度。
通过对调查数据的实证研究,笔者认为①进城年限对选择定居城市的概率呈U型分布;②人力资本是促成农村外出劳动力定居城市的重要因素:受教育年限、培训经历对农村外出劳动力的留城意愿有显著的正向影响;③身为自我雇佣者的外出劳动力更倾向于定居城市;④是否与子女同住是农村外出劳动力决定留城或返乡的重要因素;⑤与本地居民交往越密切,农村外出劳动力决定定居城市的概率越大;⑥城市归属感对农村外出劳动力再迁移意愿产生影响,自认是本地居民的进城务工者更有可能定居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