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开发区是我国改革开放以后的产物,建立的目的是为了更方便地吸引内外资,集中力量发展经济,是近年来经济发展最快、产业规模最大的地方发展引擎,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全国各地设立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1984年,我国正式在大连、秦皇岛、宁波等地设立了全国首批15个经济技术开发区,目前这些开发区的体量已经十分庞大,基本年产值都已经上百亿,年税收超20亿元以上。这样的税收规模给当地和国家财政都做了较大的贡献,但是由于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和手段,开发区的资金使用状况也存在着很多的问题,留下了不少的隐患。目前国内对开发区的监督方式有开发区内部自我监督、开发区所在地级市财政局代为监督和地方各级人大的监督三种,无论从监督效果还是监督的法律支持上来讲,人大的监督都是最优的选择。 本文首先通过对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预决算监督的状况分析,了解了开发区的目前资金规模和使用状况,研究了开发区的财政管理现状以及人大对开发区的监督管理情况。其次,对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在预决算监督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发现主要有法律法规不够健全,机制体制的完善上有待改进,另外在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重大决策信息的内外部不对称等。最后,将人大对开发区的预决算监督提出一些建议。认为要健全法律法规,加强完善人大的监督;不断优化体制机制,增加外部监督的力量,增加资金的使用透明度;在法律大框架下,继续采取以资金绩效为导向的考核监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