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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正在紧张地进行当中,可以说建立进程已进入了正式实施阶段。在2002年中国与东盟双方共同签署《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之后,早期收获类产品的降税计划就已从2004年起开始执行。除此之外,双方还共同签署了《原产地规则》、《货物贸易协议》、《争端解决机制协议》等法律文件,并共同制定了一些规则和制度。这将为未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奠定坚实的基础,尤其是《货物贸易协议》和《争端解决机制协议》的签署,将为双方在今年7月全面正式启动降税进程扫除了障碍。本论文根据中国与东盟双方所共同签署的一些法律文件和共同制定的相关规则和制度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若干法律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与研究,此外将通过介绍老挝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中的关联,对缩小老挝与其他东盟发达国家间发展水平的差距、推动自由贸易区如期建成、实现自由贸易区真正意义上的一体化等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和深入研究。
本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将讨论区域经济一体化相关概述、东盟区域经济一体化法律制度、东盟与区域外国家的关系、东盟与中国经贸合作关系现状等基本理论问题。第二章将讨论中国与东盟关系的法律安排,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必要性、重要意义及存在的困难。第三章将通过介绍与分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法律基础,对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法律依据问题进行阐述与深入研究。第四章将通过介绍与分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概念、特征及其内容,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规则制定、制度选择、模式构想及其推动措施等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第五章将对老挝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中的法律对策和应对措施、逐步缩小老挝与其他成员国发展水平的差距来推动该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与发展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