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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78年开始,中国的改革开放已经进行了三十多年,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金融是经济的核心”,我国的金融体系以银行为主导,银行服务体系也就成为我国金融体系的核心。在我国经济体系渐进式改革的大背景下,我国银行业的改革经历了长期、渐进的过程。 改革开放前,中国的经济体制是计划经济体制,相应地,中国的银行业也实行“大一统”的银行体制,中国人民银行身兼二职,既是国家金融管理和货币发行的机构,又是统一经营全国金融业务的金融组织。这种单一的体制虽然与当时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相一致,但随着我国经济逐步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国有商业银行制度发生了一系列的变革,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国有独资专业银行阶段(1978-1992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全面实行改革开放,开始逐步摆脱传统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束缚。在这一特殊历史背景下,我国“大一统”的银行体制也逐渐被打破,从人民银行中相继分设出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银行体系及其基本职能开始得到恢复,我国初步形成了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并存的两级银行体系。但是,该阶段仅仅是国有银行改革的起步阶段,以下主要问题仍未解决:一是它们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专业银行,既从事商业性业务,又从事政策性业务。二是分支机构设置不合理。国有商业银行按照行政区划层层设置分支机构,导致分支机构体系庞大,总行对分支机构控制失灵,同时也加大了行政干预的可能性。三是银行管理机关化。国有商业银行的管理理念和方法基本上与国家机关一样,从而导致他们不可能以追求银行利润最大化为最终目标。 第二阶段,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阶段(1993-2002年)。1993年11月,中国共产党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金融体制改革的任务。同年12月,国务院作出了《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要把国有专业银行办成真正的商业银行。这一时期,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重大措施,包括成立三家政策性银行,制定《商业银行法》,从法律上确立了国家专业银行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地位等。这一时期,国有企业效益全面下滑导致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猛增,为了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确保经济、金融稳定,1997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了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措施:一是进行财务重组,发行特别国债和成立资产管理公司;二是改善内部管理,取消贷款规模,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三是强化外部监管,成立了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人民银行专司对银行业的监管。但这一阶段的改革远未从根本上扭转国有商业银行的运行机制。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治理结构不完善;二是功能定位仍然存在偏差;三是不良贷款居高不下。 第三阶段,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阶段(2003年至今)。2002年,第二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要求国有商业银行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有效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把国有商业银行改造成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现代金融企业,具备条件的改组为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并上市发行股票。在具体的改革方案中,选择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作为试点进行股份制改革,第一步是财务重组,政府注资;第二步是进行股份化改制,引进战略投资者;第三步是资本市场上市。迄今为止,除了农业银行外,其余三家国有银行均已完成股份制改造并成功上市。 通过对三家完成股改的银行在资本管理、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和基本业绩等四方面指标的考察,发现股份制改造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各项指标与股改之前相比均有了大幅改善。但是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以上指标也面临一定的压力。 股份制改造后的国有银行与国际先进银行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在外部建设方面,一是监管部门的监管水平和监管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在市场环境方面,全社会的信用和诚信体系建设刚刚起步,金融法制建设尚待完善。在银行内部建设方面,一是公司治理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风险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三是业务结构有待进一步改善。 纵观转轨期金融改革历程,中国的国有银行改革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国有商业银行既有的变革过程带有强烈的政府行政推动的色彩;二是中国的国有银行改革是渐进性的制度变迁,是逐步积累而不是一步到位的过程;三是国有银行改革涉及众多新旧利益集团的利益,改革具有不彻底性,很多难题都被暂时搁置起来。 三大股改银行相继上市,农业银行的股改也到了最后阶段,上市被提上了议事日程,迄今为止,四大国有银行的股份制改革已接近完成。面对当前经济金融形势,国有银行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继续稳步推进改革,在国际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在外部建设方面,一要把握好推进改革与维护金融安全的关系;二是注重和完善金融生态建设;三要加强金融监管和信息披露。在银行内部建设方面,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二要着力培育和提升创新能力;三要大力推进和深化人力资源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