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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信贷配给是中小企业面临融资约束的直接原因。本文从信贷配给视角出发,结合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了金融结构与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关系,具体探讨了以下两大问题:第一,我国金融结构是否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近年来中小银行的快速发展是否在缓解融资约束问题上发挥了作用?效果如何?第二,金融结构若缓解了融资约束,它是如何减轻中小企业受到信贷配给的?分别对企业信贷可得性和信贷成本有什么影响?银行业结构与企业信贷可得性是否单独存在“倒U型”关系?为回答以上问题,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本文以2010年至2017年间我国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并结合该样本期间31个省份的经济金融数据进行实证研究,分别用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场的相对比重以及银行业结构来刻画金融结构指标,并且引入经济增长率和金融发展水平构建交互项,分别检验金融结构对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整体影响,以及金融结构与中小企业信贷可得性、信贷成本的关系,最终得出以下结论:第一,我国上市中小企业尽管拥有股票融资渠道仍然普遍面临融资约束,金融结构的优化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金融中介在我国金融体系中的主导地位短时期难以动摇。在经济增长缓慢的地区,金融中介对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缓解作用更加明显。而银行竞争的这种缓解作用在经济增长速度不同的地区并无显著差异。第二,金融中介在金融体系中主导作用的增强有助于增加中小企业信贷可得性,减少企业信贷成本,并且在金融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这种影响作用更加明显;而银行业结构方面,目前我国银行竞争趋势加剧会降低中小企业信贷可得性,增加企业信贷成本。并且金融市场发展水平越低,银行竞争对中小企业信贷可得性的作用更强。而在金融发展水平不同的地区,银行竞争对企业信贷成本的影响程度并无明显差异。第三,银行业结构与中小企业信贷可得性之间存在“倒U型”关系,并且当前我国银行竞争程度位于“倒U型”曲线拐点右方,偏离了最优银行业结构。说明目前我国银行竞争程度较高,中小银行大量涌现,中小企业反而更难从银行获得贷款。因此,为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在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的同时,继续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主导作用是非常有必要的。不能片面强调中小银行的重要性,在鼓励支持中小金融结构发展的同时,不应忽视大型商业银行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重要作用。鉴于各类银行在面向中小企业贷款时总会受到诸多限制因素,可专门设立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机构或服务公司,以更加精准有效的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另外还得建立完善法律法规,有效规范信贷市场行为,为中小企业融资营造公平、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