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近期医患纠纷愈演愈烈,医生的告知义务和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现有立法规定的不完善和司法裁判的不一使得研究“知情同意”理论下医患双方的权利义务框架凸显其重要性。然而根植于英美法土壤中的“知情同意"理论在面临中国特有的医患关系和文化传统时产生了一些争议。现有的立法不完善和理论研究的滞后,使得司法裁判中对于该理论的理解和应用缺乏统一认识,进而可能诱发医患关系的进一步矛盾升级。事前一盎司的告知后同意,胜过事后一磅的过失抗辩。面对我国现今在“知情同意领域”的立法现状,司法裁判中显露的在适用知情同意理论时的犹豫、彷徨以及具体适用中的粗糙,从而导致部分裁判结果的失当的情况,本文即围绕医疗侵权中的知情同意问题研究,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论述:第一,从知情同意问题的比较法角度出发,分析各国在该问题上的发展历程、法的构成以及具体制度。第二,从知情同意问题的本源出发,分析在该领域内四对相互可能存在矛盾的利益衡量。第三,从患者的知情同意权的角度出发,探讨患者权益的性质、承诺能力、决策代理人、作用以及立法完善等问题。第四,从医生的告知义务出发,结合国外立法实例和先进做法,重点论述关于医生告知义务的对象、内容,标准,作用等问题。
本文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问题的提出,用三个案例引出“知情同意”问题的司法现状,界定侵袭性医疗行为、医生的告知义务和患者的知情同意权;第二部分,选取德国、英美、日本为样本,论述关于知情同意问题的比较法研究;第三部分,陈述我国目前关于“知情同意”问题的立法现状、司法裁判、医疗实践以及学说理论。第四部分重点论述在知情同意问题中所体现的利益衡量;第五部分,陈述知情同意问题的基本法律框架,提出建立在比较法基础上完善关于医生的告知义务和患者的知情同意权的建议。最后就“同意无效轮”和“人格权侵害论”这两种学说探讨了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
通过上述分析,本文认为:在立法层面、司法裁判和医疗实践中落实“知情同意”理论是解决目前医患矛盾不断升级的有效途径。应当以平衡医患双方利益、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为出发点,解决目前出现的立法标准不一,裁判标准不一,实践中“知情同意”理论扭曲制度本意的状况,以期达到社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同时,应加强对于“知情同意”理论的基础性研究,结合现有国内外的裁判实例,对立法进行反思,对于能够集中折射现实问题的司法判例作全面的、类型化的分析检讨,针对医生的告知义务和患者的自主决定权这两个核心问题提出理论对策,以期从源头上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患纠纷的发生,妥善处理医疗侵权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