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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我党首次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概念。本文在分析“和谐”二字含义及对社会发展的历史回顾,并借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对和谐社会部分的论述以及学界对于和谐社会理论的概括后,得出:和谐社会就是社会阶层之间的、以相互开放和平等进入为主要特征的、以公平公正为核心价值取向的社会制度。而在如今的知识经济时代,高等教育是促使社会各阶层之间流动的主要力量,而高等教育的公平才能使这种流动顺畅,使社会分层处于一个平衡又和谐的位置。高考制度在一定意义上对欲进入高等教育领域的人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作为高等教育的入口,高考制度在和谐社会中肩负的责任尤其重大。本文试图从分析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出发,指出高考公平性对和谐社会的影响,进而分析存在于我国高考制度中的不公平现象,分析其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实现高考制度的公平,促进和谐社会发展。
本文共分五部分:
第一部分为绪论,讲述本文问题的提出及研究的意义。
第二部分从“和谐”字义分析中得出,“和谐”是指存在差别的各个成分可以相互协调地联系在一起。文章通过分析高考制度与教育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关系及高考公平、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的关系,引出我国高考制度与建设和谐社会的相关联系。
第三部分是本文的重点,从探讨高考制度的起源、改革和发展的历史开始,揭示每一次变革与实现公平公正的关系,在这一部分中本文重点分析了现行我国高考制度的不公平性的具体体现,提出落实高考公平性是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条件,并指山了造成这一不公平性的原因。
第四部分是本文的重点,这一部分重点分析了高考制度的不公平性对我国和谐社会建设影响的方面,及如何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指出这一不公平现象违背了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阻碍了和谐社会的建设。
第五部分是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高考制度的改革方向和建议。
最后是总结和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