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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作为一种特殊的鉴证服务,其需求方和供给方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导致审计市场发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高审计质量无法得到有效保证。审计师声誉作为审计质量的有效替代信号,能够显著缓解供需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并通过声誉作用机制和毁损机制消除“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形成一种自发诱导和约束审计师提高执业质量的声誉机制。然而,审计市场并不充分有效,声誉信息转化为价格的过程中往往存在各种障碍,导致审计师声誉机制功效大打折扣。证券分析师担当着资本市场中信息媒介的重要角色,如果该行业内的审计师声誉机制能够有效建立并发挥作用,将会克服审计市场缺陷,大大强化审计师声誉机制。基于此,本文拟对我国证券分析师行业内审计师声誉机制的有效性做出检验,即:证券分析师是否在关注上市公司审计师声誉,并将声誉信息内化在对外输出的信息之中,传递给信息使用者。本文选取2007至2012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师声誉毁损样本,同时选取声誉未发生显著变化的审计师作为参照样本。从证券分析师盈余预测行为特征和预测结果特征的双重视角,实证考察证券分析师的盈余预测是否受到审计师声誉毁损的显著影响,进而检验审计师在参与证券市场活动中是否在关注审计师声誉。本文实证检验结果表明:与参照样本相比,证券分析师对声誉毁损样本审计客户的盈余预测行为特征和结果特征发生了较为明显的变化,具体体现为盈余预测调整频率和分散度显著更大,且盈余预测乐观度显著更低,这在一定程度上佐证了我国证券分析师行业内审计师声誉机制的初步有效性。本文的研究结论具有监管和政策指导意义。监管方需进一步规范审计市场和证券分析师行业,通过政策制定引导分析师行业内的审计师声誉机制走向成熟,以实现审计师声誉机制能够借助证券分析师行业,在更广泛的程度上发挥审计市场资源配置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