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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家对农业越来越重视,特别是,进入21世纪,国家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但也面临突出的问题,如农业基础设施依然落后,农民收入依然较低,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转移到城市,农业劳动力显著不足,重要的是国家实施多年的农业补贴的效率不增反降。如果农业的这种现状继续发展会不会影响到农业的基础地位,甚至威胁到国家的粮食安全,这是一个值得思考与探讨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来看,问题的存在都是由于相关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的配置不平衡,解决问题就是通过改进相关法律制度,以达到相关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的配置平衡、协调。从法学的方面对农业补贴实施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的目的,其实质就是要调查与农业补贴相关的法律制度及及政策的实施现状,调查农业补贴的实施是否实现了立法的意图和目的,或者说调查研究与农业补贴相关的法规及政策的实施效果。对农业补贴实施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就是通过调研资料来评价农业补贴的实施效果。笔者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调查研究农业补贴实施的实施效果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农业补贴的功能及目的是否实现,二是中央及地方政府和农业生产经营者是否履行和遵守了农业补贴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的义务,三是农业补贴对农民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分化程度。通过对调研资料的归纳总结,笔者认为农业补贴存在三个主要方面的问题,一是农业补贴的目标不清晰,二是政府对农业补贴的支持力度不足,三是农业补贴不能有效合理的降低农民种粮的风险。原因是农业补贴的法律制度没有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农业补贴法律制没有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与降低农民种粮风险的相关法规及政策不完善。农业补贴法律制度的完善需协调好中央与地方关系,需协调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需完善降低农民风险的补贴措施,加强农业补贴的资金监管等。实质上,本文中笔者力图调查研究农业补贴当中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在有关农业补贴的权利义务的配置,二是政府与市场之间权利和义务的配置,三是从事农业,尤其是从事粮食种植业的农民权利义务的配置。因为,农业补贴的财政资金的投入既有中央政府的投入也有地方政府的投入,这就关系到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应当由哪一级政府对农业投入更为合理,地方政府对农业投入的意愿,地方政府有没有挪用农业补贴资金的问题。农业补贴要能够很好地实现其目的和功能就需要与农业补贴相关的法律制度恰当地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对于市场能够很好调节的领域,政府除发挥监管作用外,尽量少干预或者不干预。农民对农业补贴的了解程度是农民主张其补贴权益的前提,农民主张救济其正当权益是关系到公平公正的问题,使农民尤其是种粮农民的收入得到合理保障,防止农业补贴中的骗补行为也是关系到公平公正的问题。因此,笔者主要从三个方面对农业补贴实施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找出我国农业补贴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农业补贴存在问题的法律方面原因最终提出改善农业补贴法律制度的建议和对策,以力求实现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的合理配置,改善农业产业面临的突出问题,促进农业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